大公报:警察下岗 为何犯罪率反下降?
2010年04月23日 07:4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4月22日电 香港《大公报》22日刊出署名文章说,去年年初,山西太原市公安局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启动,民警都要下岗后竞聘。与此同时,该年该市犯罪率下降。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与竞争机制让警察责任意识提高有关,也可能还有其他因素。

文章摘编如下:

去年年初,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启动,全市8000多名民警都要下岗后竞聘。太原公安局接受采访称,改革正向纵深发展。改革后,太原公安局一二级机构精简过半。与此同时,2009年,抢劫类、抢夺类、盗窃类警情分别下降了51%、33%和23%,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常理是,机构精简、警察下岗后各类警情相应增加。因为“警察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保护神”都下岗了,犯罪分子的头当然重新抬起来了,犯罪率能够不大幅上升吗?可是,令人无比震惊的是,犯罪率不光没有因此上升,相反,犯罪率还大幅下降,抢劫类犯罪率甚至下降超过五成,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有人说,这和太原公安实行聘任制改革有关。以往,警察端的是铁饭碗,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还是一个样,所以,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并不高,并没有把维护社会安全当成是己任,社会治安能够好起来才怪。

而在实行聘任制之后,就等于在警察内部引入了竞争机制,产生鲢鱼效应也就在所难免。警察的紧迫感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比先前更加勤政了,社会治安自然就好转了,人们的满意度当然提升了。

我并不否认犯罪率下降和聘任制改革有关,但问题是,机构精简、警察下岗后犯罪率下降又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包括两个问题,也就是两种可能:第一,警察下岗导致犯罪率下降只是一种巧合,也就是说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犯罪率下降是沾了聘任制改革的光;第二,警察下岗导致犯罪率下降背后大有文章,其隐喻是至少部分警察在事实上充当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保护伞”没有了,犯罪分子当然有所收敛了。(徐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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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光木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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