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华华:评价司法工作不必醉心于数字解读
3月1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对于“两高”工作报告内容,各大门户网站像往年一样,都在热心地进行“数字解读”。诸如高检“批捕94万人”、“清理2207名牢头狱霸”、“追赃71亿”等;高法“3231人涉黑获刑”、“1.1万错判案件改判”、“查处2.6万贪腐犯”等等,都成了关键词。
这种数字解读似已成为惯例,多数人也习以为常。但问题在于,司法工作性质完全不同于政府工作,用这种评价政府工作报告的办法去解读没有实质意义,对民众有实质意义的内容,反而是报告不会披露的数字。
司法工作本质上是“社会矫正器”,它究竟矫正了多少问题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还有多少问题没有被矫正。民众对于司法工作进行评价,并不关心这些已完成的数字,毕竟,那些“未完成的数字”仍在切实地影响着民众的生存处境。
比如“查处2.6万贪腐犯”,只是说明了工作量大小,却无法判断反腐败的成败。假如腐败成灾,明明有10万名贪腐分子待查处,而只查处了2.6万名,岂非失职?举类似例子可能并不恰当,但它至少说明,对于司法工作的成效,数字解读是苍白的。
解读司法工作成效的最根本途径,应当是调查民众对过去一年的认知。比如:有多少人认为司法环境改善了?有多少人认为贪腐现象减少了?有多少人遭遇过涉黑组织……只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才能真正了解“未完成的数字”,才可以对司法工作成效做出公正评判。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宣华华
编辑:
郭刚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