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二代身份证语病背后的权力傲慢
2010年02月08日 08:20燕赵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语言专家最近为第二代身份证挑出了四处语病:一是背面“公民身份”的用法不妥,应为“居民身份”;二是背面“公民身份号码”表述不妥,应为“居民身份证号码”;三是“出生”后面写日期不规范,“出生”包含了出生地和出生时间等要素;四是长期有效身份证上“有效期限”标注为从某年某月某日到长期,没有“到长期”一说。(《重庆晚报》2月7日)

一张小小的身份证,正面和背面总共39个字(不包括居民的个人信息),却连续出现了四处语病,差错率高得实在离谱!如果不是专家较真,恐怕很多人都会习焉不察,很难注意到自己随身携带且经常使用的身份证,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语病大王”。客观地讲,专家的意见是负责任的,当初设计二代证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对专家的指摘是无法否认的。

居民身份证问题非同小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国家对居民身份证进行了高规格的立法规范,设计、制作身份证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公务职能,严格说来是一种国家行为,然而,二代证为何竟然出现如此严重的语病呢?哪怕是将初稿交给一个普通的专业校对审核一下,也足以避免这样的低水平差错啊,为什么没有努力避免呢?

除了上述颇为不堪的语病,二代身份证还被指存在着巨大的设计缺陷——将原本可以集中印在一面的居民身份信息(一代证就是这样),分别印在了正面和背面。一位名叫曾新东的公民算了一笔账:二代证复印时需要双面复印,比复印一代证成本高出一倍,按年人均复印身份证5次、每页平均0.4元估算,年人均多花复印费2元,再按照16岁以上人口约19亿人,约十分之一的人有复印需求计算,二代证全国每年多支出复印费就是两亿元。曾新东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后者始终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除了承认设计者的水平低、考虑不周、工作草率外,不可能有更合理的解释了。但眼下看来,是不能指望他们乖乖承认这一点的。

某些公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公权力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赋予自己公权力的法律和人民缺乏应有的尊重,在行使权力时缺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神圣感和敬畏感,习惯于大而化之,马马虎虎,漫不经心有一搭没一搭地将公务“玩弄”于股掌之间,并不在乎一个细小的差错可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拿二代身份证的语病和设计缺陷来说,设计者只要多一点专业素养,多一些严谨认真的态度,设计和决策只要多几道论证、审核和把关的程序,这些问题都完全可以避免。但设计者“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他们大约不屑于把二代身份证设计得科学而完善,甚至不屑于为了基本的文从字顺而在编排校对上多下点儿功夫。这已经不是什么水平不够、态度草率的问题,而是一个典型的“权力傲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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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洪其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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