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全球的华人你好,欢迎收看今天的一虎一席谈,今天我们来关心一个非常受争议的一个司法判决,这个人他是无照驾驶多年这个人他是醉酒驾车然后逃逸,这个人这次的车祸撞死了4个人,当这三个元素结合在一块的时候到底应该如何判他刑?判他死刑真的能够伸张司法的公正吗?判他死刑是否能够遏制现在在内地当中越来越多的醉酒驾车的悲剧呢?今天一场大PK马上开始。
首先介绍四位PK嘉宾,第一位在我右手边的就是担任辩护律师,被害人家属辩护律师何长升何律师欢迎你。第二位左手边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研究员刘仁文先生,欢迎仁文兄。第三位公安大学的教授,著名的李玫瑾,欢迎您。第四为位律师程世祥程律师欢迎来到现场。还有今天您可以看到我们今天的现场非常爆满,因为许许多多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对这个事情都有话要说,到底他怎么看。
在法律上经常讲到法情,这个判案当中对我们的社会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首先我想听听看何长升,你也是被害人,你是被害人家属的辩护律师,当宣布结果是判他死刑的时候你的反映是什么?
何长升:我是在预料当中,我认为法院判决是定型准确、量刑适当。
主持人:准确适当,准确在哪里呢?
何长升:我认为要从细节来看,我认为要分为两个阶段。
主持人:第一个阶段?
何长升:第一个阶段是这样的,我认为被告撞上第一辆车之后,在追尾之后,我认为这个时候是交通事故,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我认为他主观上是属于过于自信过失,但是他追尾之后发生的一系列行为的话我认为他主观心态已经发生转变。
主持人:在这个阶段有哪几个心态是需要值得注意的?
何长升:我觉得第一个是他跟第一辆车追尾之后按照常理把车停下来,停下来接受处理,然后采取进一步的补救措施,但是他没这么做,他反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加速前进,而且他超速。
主持人:速度也多少?
何长升:当时新速是60公里每小时,但是他的速度达到了134到138。
主持人:完全是一倍以上?
何长升:达到了2.2倍到3.3倍这么一个速度,在这种情况下是强行超车,与对面相向型行驶的4亮辆车撞最后车子被迫停了下来,那么也就是说在那个过程当中,我认为从第一辆车追尾开始,他的主观心态已经从过失转变成的一个间接的故意。
主持人:间接的故意,在这个阶段是间接故意?
何长升:对,而且因为他在比方说撞车之后继续驾车前行,那么他应该知道在这种情形下可能会危及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他采取一种什么态度?采取了放任态度,所以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主持人:所以完全是准确的按照依法来讲?
何长升:对,以为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们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他们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主观的心态。
主持人:而主观的心态就在于您刚才所说的,在撞到第一辆追尾之后,之后的行为让所有的,你在法律角度来讲他属于在间接上主观的意识来讲,是在破坏公安安全上?
何长升:对。这是何律师的说法。
主持人:那刘教授您的看法呢?
刘仁文:这个问题当然现在争议非常大,我们做你们这期节目也有压力。
主持人:纯粹表达个人观点。
刘仁文:是,因为案子出来以后成都的《华西都市报》也打电话采访我,我听到这个结果感到非常震惊。我想不到是这样一个结果,怎么会判死刑呢?
主持人:从你的法学素养判断,刚开始是判怎么的刑,就是还没有公布第一审的时候?
刘仁文:我觉得就是交通肇事罪,最高是7年。杭州的飙车案也有媒体采访,我当时主张是交通肇事罪,我之说如果这个案子是最高以危险情况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判了,那我就觉得是司法的悲哀了,所以这个案子判出来之后我觉得还是比较欣慰的,就是我认为司法还是比较理性的。但这个案子的结果我认为完全是不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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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虎一席谈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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