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何怀宏做客北大博雅讲坛第59期,做了题为《伦理学与生活》的讲座。伦理学主要面对和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它跟我们生活有什么样的关系?人应该如何思考生活的意义?出生、死亡、幸福、欲望、自由等这些人生无法回避的问题,伦理学会给我们什么答案?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
伦理学是什么?这里要做两个区分:首先要区分伦理学与伦理,另外也得区分生活(生命)与道德。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伦理”这个词,有人伦之理,也有宋明理学,道学等等,但它没有一个固定的称呼,也没有形成叫“伦理学”的学科,只是到了近代,学科划分才形成伦理学。
以前还有一个叫“论理学”的学科,后来不用了,改称“逻辑学”。那是推论、辩论之理,而伦理学就是人伦之理。但是中国古代的思想,主要的内容就是伦理学,从孔子从儒家开始,主要讨论的就是伦理学,或者广义的说是人生哲学,生活的意义何在,人应该追求什么,有哪些必要的行为规范,它的根据是什么等等。
古人一直相信有一种客观的人伦之理,五伦各有各的道理,是一种“天经地义”。而这个“伦理”是指一种道理,不一定要通过学科划分才能学到这些道理。有些人天生纯朴或本心善良,他实践得非常好,这样一种伦理和伦理学是有区别的。这是一方面的区别。
另一方面的区别,生活不是道德所能囊括的,道德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有有道德的生活,也有不道德的行为或者现象,还有很大量既不是有道德,也不是不道德,跟道德无关的事情,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作息,跟伦理没有关系,甚至没有单独的道德现象。道德现象只是从特定的角度来看的,也就是从善恶正邪来看。就好像我们看一个盗窃现象,从道德上说他是不道德的,打开保险箱,法律上也是违法的。但是要从技术角度看,有高明的,有不高明的,有的甚至非常高明,把这个做成了艺术的。有些人甚至不为钱去偷,他被激怒了,一定要打开保险箱。
德不是人生的全部,传统伦理学是试图给生活提供一个指导。伦理学在传统社会,等同于全面的人生哲学,“你是什么样的人,你要过什么样的生活,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中心问题。但是现在的伦理学不一样,传统伦理学转折到现代伦理学,它的问题、意识、中心、定位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它不再以生活为中心,而是以行为为中心,不是以人为中心,而是以事为中心。甚至不是以德性、幸福为中心,而是以行为规范、正当为中心。
伦理学和生活的关系,我刚才做了一些区分,如果从伦理学来讲,伦理学其实是依赖于生活,依赖于世界的,如那句名言“生活之树常青,而理论是灰色的。”伦理学是从生活实践中吸取动力和资源的,包括它的问题对象,它的资源,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式都是从生活实践中来。
但生活很难说是依赖伦理学的。人生某种程度上依赖伦理,不是依赖伦理学,但是要依赖伦理,无论是制度也好,个人也好,一个社会要达到基本的正义,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里安心、安全的生活,所以制度需要一个道德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是制度的首要德性。罗尔斯在《正义论》开篇就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优先于效率、稳定等等,一个好的制度,首先要看看道德上是不是公正的。个人也是一样,如果一个个人完全不遵守诚信,或者经常出尔反尔,撒谎、欺诈,他就连自立都做不到,大家不敢相信他。
生活确实有依赖伦理的方面,但我们经常意识不到它,像休谟所说的,一个正义的人经常感觉不到自己已经是正义的人。多数人按照他的习惯风俗,后天习得的教育,基本上能成为正直、公正的人,除非遇到特殊的处境,比如突然被欺凌后,要不要用同样不道德的手段来对付他?除非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一般人都能够以德报德,当然也可能以“恶”报恶,但是这种恶不一定完全不正当,也可能是一种以牙还牙。
所以我们今天看很多问题、现象,归根到底都会追究到道德层面,而且越是在道德这个层面,你会发现人们越是容易激动,这涉及到一个人是好人、坏人,或者一个制度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法律问题,政治问题,生活问题,最后都涉及到善恶正邪的问题。
生活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伦理,但是伦理学在当中起什么作用?它能够澄清道德的概念,分析道德的逻辑,推理。这个工作不要小看,有时候它就解决了不少不必要甚至很没意思的争论,最后我们发现只是使用的概念,或者有些推理的过程有点不同,通过澄清道德概念和逻辑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伦理学一定要影响生活
伦理学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即为道德规范做论证,它要追问道德规范的根据是什么。这里跟个人的立场、先见很有关系,比如有人用功利主义的立场来考虑问题,有的人从义务论,还有人从利己主义,还有人从完善主义,这些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但是在论证过程中会发现,他们能够寻求到某些共识或者类似的前提。而且越是到最基本的问题上,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上,越有可能达成某些共识。
伦理学不可能是纯粹描述性和分析性的,它一定要涉及到规范,影响到生活,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及其规则,这是伦理学的一个主旨。比如我们分析它的语义、概念,固然很重要,或者描述道德风尚的历史变迁,也很重要,但伦理学的核心还是涉及到规范,以及对于规范的追究、论证甚至怀疑。它围绕着规范,试图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没有这点就不叫伦理学,或者是只是伦理学一个比较不重要的分支。
伦理学不仅影响行为规范,也试图解决人们安身立命的某些问题,比如说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样的信念和价值观能让我们安心愉悦,这尤其是传统伦理学关心的问题。苏格拉底一直在讨论,一个人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幸福,达到至善。中间引出很多问题,人需要什么样的国家,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怎么对待朋友甚至家庭、财产等等。但是他的首尾都是探讨一个人怎么活得更好,或者一个正义的人能否生活得更好,怎么样致力于建设,或者和其他人一起协同建设,创造一个理想的国家,正义的社会。
伦理学规范的部分有什么意义?比如剧变的时代之后,它可能有助于恢复常识或回归正轨,我们说常识很重要,但是激烈转变的时代,会改造甚至打破人们健全的常识,在激烈的转变以后,有时候要重新回到某些基本的原则和规范;还有,在分裂的时代,它帮助寻求共识,没有最低限度的共识,社会很难存在下去,肯定要分崩离析;有时候也通过反省带来道德的改变和革新,往往是一些先知先觉者,改变过去道德的含义。比如基督教道德的出现,我们看《圣经》就可以看到,耶稣改变了古典世界的道德观。耶稣关怀弱者,边缘人、畸零人,这些人在过去传统道德世界里几乎看不见。像古希腊道德,那是比较英雄主义的道德,慷慨、勇敢、豪爽、贵族的道德,但是基督教把道德平民化了,甚至颠倒过来,当然这是道德和信仰并行,甚至是以信仰为先导,但是通过一种反省,这个道德和过去不一样了。
伦理学能够起耳濡目染的作用,它希望人向善。比如先秦儒墨道,都希望人做一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这样能形成向善的社会气氛。一个社会如果遇到比较大的道德危机,就意味着你做善事都有点不好意思,觉得羞耻。比如,现在大家觉得让座是好事,我记得我们在文革的时候,让座就要考虑考虑了,你想让座给一个老人,但这个老人如果是一个阶级敌人呢?所以那个时候有些事情被颠覆或者被改变了,我们的警惕性都很高,一碰到磨剪刀的就以为是特务,有时候要跟踪他很远,结果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手艺人。
一方面我们要防止非道德主义,道德虚无主义,另一方面如果是泛道德主义,或者高调的道德主义也有不少问题。最近,有一个妇女带着她的高龄母亲,没买到坐票就上了一趟车,上车以后就坐到座位上,然后一个年轻女生说这是我的座位,她就不愿意,说那样一起坐吧,那个女生可能不太愿意。但是另外一个旁边的人就主动让了座,然后这个妇女就教训女生说,你看你该学学,要讲讲道德。这个妇女明显站在一个道德高地,但没把自己摆进去,因为首先你对你的高龄母亲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尽量给她买到有座位的票再出行。你可以带一个小凳子或者小马扎,而不能理直气壮地坐在别人位置上,还这样谴责别人。
如果学了伦理学是这样对待别人,那还不如不学,伦理学恰恰是让我们宽容、低调。我曾经写过两篇文章,坏事要盯紧,但是不要以为他做了一件坏的事情,就给他盖棺论定,轻易说他是坏人,人渣。你可以批评他做的坏事,但是不要轻易去论断一个人。同样,一个人做了好事,也是这样,不要马上去追溯他的动机,是不是有不纯。赞许好事,不必要求这个人圣洁无私,没有一点个人考虑,只要他做的是好的,善的,哪怕性质不完善,但是是往好的方向推动,也应该赞许。
警察执法也要讲伦理
关心伦理学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第一,实践的焦虑,这是来自生活的。实践中你可能很长时间没遇到过,但突然有一次,你作为一个评价者,或者作为一个亲历者,或者就是其中的主角,遇到了这样的道德困境,或者被人谴责,或者自己要做出抉择,这时候就你会想,该怎么做?怎样做在道德上才正确?
我举个真实的例子,哥哥1999年考上华东理工大学,学费要9000块钱,但是家里凑不齐,然后弟弟在郑州打工,房间里一个人追款正好追到4万多块钱,他晚上翻来覆去想怎么帮助哥哥解决学费问题,后来就偷了,失主报案了,警察很快就怀疑到他。后来警察一下子找不到弟弟,让哥哥打电话把弟弟叫过来,说兄弟要见见。弟弟很高兴就去了,还带着1万块钱给哥哥送去,一下车就被抓了。舆论都谴责哥哥,说弟弟给你送钱来的,也有很多法律道德的讨论,但还是比较同情。最后法律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考上但读不起书,涉及到制度伦理;但即使制度有问题,是不是就可以通过偷窃来解决问题,涉及到个人伦理。再者,执法肯定是对的,但是不是要采取让哥哥骗弟弟这种方式,涉及到执法伦理。警察可以想办法到郑州去抓,让哥哥打电话可能简单容易,但会损害一些东西,比如传统道德里的亲情。第四,舆论起了很大的作用,影响到判决,所以法庭的人说,如果不是舆论,弟弟就不是缓刑,可能要判两三年的实刑。这些都是来自实践中的一种焦虑,所以需要伦理学去分析。
第二,知识的好奇。从古到今中国的伦理学问积累了很多,很多东西可以去挖掘,但是伦理学有一个特点,甚至一个悖论:一方面我们觉得行为的善恶正邪,好坏对错,每个人都有发言权。而且伦理学的概念不专业,如果我们要学理论经济学,博弈论等等,一大堆生词概念扑面而来,伦理学的概念大家还是比较熟悉的。甚至可能还有这样一种感觉,如果说我不懂善恶正邪和好坏对错,这是对我的侮辱,我怎么不懂呢?某些方面伦理学确实是这样的,跟常识常情很有关系,它的基本概念也不特别,不是学术的行话,不那么专门、技术化,但另一方面,它确实不那么容易懂。不少人读过罗尔斯的《正义论》,如果全部读完,而且自信读懂的,我要祝贺你,这本书确实不太容易读进去,有很专业的东西,很细腻的分析。包括数学的图表,非常严密的推理和分析。对知识的好奇,也是我们关怀伦理学的重要动机。
伦理学同时也是一门系统的知识,在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最早写出伦理学书的人,从学科上建树最早,但是在他之前还有柏拉图、苏格拉底等等人。中国从《尚书》开始,也有了比较系统政治伦理思想。伦理学是有关善恶正邪的评论,或者通俗来说,伦理学就是思考如何把事情在道德上做对。
它的内部划分,有非规范的伦理学,比如说元伦理学,或者分析伦理学;也有规范的伦理学,一个是规范伦理学的一般原理,还有伸展到各个具体领域的应用伦理学,比如商业伦理、经济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等。它的外部也非常广泛,伦理学也许是唯一能够连接所有学科的一门学科,不光是人文、文史哲,还有社会科学、法学、经济学、自然科学,比如环境伦理学涉及到很多自然科学,医学伦理涉及到生命科学。因为所有的领域都会碰到道德的问题,所以外部关联非常的广泛。
怎么判断良法恶法?
伦理学在现代有了一个极大的转折,不再以人为中心,而是以行为为中心,不再是以价值、信仰为中心,而是以规范、义务为中心。
这是因为,社会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由传统等级制社会进入现在的平等社会。平等社会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追求自己所理解的幸福。不像传统的西方,唯基督教支配道德,或者像中国社会一样,儒家支配信仰体系。现代社会走向政教分离,价值多元,因为社会在走向平等,要尊重跟你一样平等的道德主体,他有自己所理解的幸福。就像密尔所说的,只要不妨碍他人同等的自由。
有些人可能愿意过一种很高尚的生活,像古代的士大夫,有些人只追求天伦之乐就可以了,还有人的价值追求是“我这辈子就要最大限度地赚钱,我只要不坑蒙拐骗就行了,我觉得这是我的最高目标:成为亿万富翁。”你不能说他不可以这样,也没办法去强行禁止。现代社会很难把生活趣味、追求、信仰完全统一,无论是享受还是忍受,你都不得不接受价值的分化和多元,这是现代社会的主流趋势。
《伦理学是什么?》里,主要是从这个角度去区分的,所以它最关心的,比如第三章是道德判断的根据,它不是关心什么是良好的生活,或者有多少种可能的生活,甚至也不是关注什么是人生的意义,或者说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的根本目标是什么等等,那种关心是属于人生哲学而非伦理学。现代伦理学最关心的是,道德判断的根据是什么,平等导致了价值多元,既然存在意见分歧,也就要考虑到底还有没有普遍的对行为的道德判断,如果有的话,这种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我们现在是集中于行为规范,也只有在行为规范上,方有可能建立平等的共识。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接受所有人都成为基督徒,或者佛教徒,但是我们可以接受所有人都不应该杀害无辜者,都不应该强暴他人,欺诈他人,盗窃和抢劫等规范。大宗教也是这样规定的,在终极关切方面,信仰对象很不同,但在行为戒律上很一致,从摩西十诫,到佛教、儒家的戒律,在行为规范上是一致的,人类文明各个国家的宪法、刑法的一些行为禁令,也都是一样的,在行为规范上可以建立共识。
道德和法律毕竟不一样,法律盯紧对社会影响最大的事情,欺诈没有达到严重伤害别人的地步,法律管不了,但是道德可以管,欺骗别人了就可以批评。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规范的根据是什么?怎么判断是良法是恶法?有些行为是被道德或者良知所反对,根据何在?这就是现代伦理学要讨论的中心问题,不再是善、好,而是正当、义务,你的行为正当性根据何在,为什么我们要赞成某些行为,反对某些行为?这都是现代伦理学的中心问题。
对道德根据的回答,重要的是两大派,一个是义务论,义务论认为像不可杀人,不可欺诈,不可盗窃,不可奸淫(强暴),这是“四不可”,就像康德说的,是绝对的命令,是可以普遍化的。这些不需要效果来证明,它们的性质本身就可以证明,这就是义务论或者道义论。而效果论(后果论、目的论)认为要通过目的结果来证明,比如功利主义,比如完善论,这是通过结果来证明。
在追问道德判断的根据上,我比较赞成温和的义务论,一种普遍的底线。某些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它符合康德意义上的可普遍化原理,这个行为不光你自己可以做,其他人都可以做,这就是可普遍化原理。之所以有些行为不能普遍化,是因为它只能一些人做,如果普遍化的话,这个原则就失效了。比如欺诈,没有比被欺诈者更希望别人不欺诈的,如果所有人都欺诈,那就不会有契约、合同,甚至连欺诈都没办法实施,寸步难行,所以说它不可普遍化。只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是可以普遍化的,而且是最底线的。(凤凰网主笔张弘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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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何怀宏做客北大博雅讲坛第59期,做了题为《伦理学与生活》的讲座。伦理学主要面对和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它跟我们生活有什么样的关系?人应该如何思考生活的意义?出生、死亡、幸福、欲望、自由等这些人生无法回避的问题,伦理学会给我们什么答案?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
伦理学是什么?这里要做两个区分:首先要区分伦理学与伦理,另外也得区分生活(生命)与道德。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伦理”这个词,有人伦之理,也有宋明理学,道学等等,但它没有一个固定的称呼,也没有形成叫“伦理学”的学科,只是到了近代,学科划分才形成伦理学。
以前还有一个叫“论理学”的学科,后来不用了,改称“逻辑学”。那是推论、辩论之理,而伦理学就是人伦之理。但是中国古代的思想,主要的内容就是伦理学,从孔子从儒家开始,主要讨论的就是伦理学,或者广义的说是人生哲学,生活的意义何在,人应该追求什么,有哪些必要的行为规范,它的根据是什么等等。
古人一直相信有一种客观的人伦之理,五伦各有各的道理,是一种“天经地义”。而这个“伦理”是指一种道理,不一定要通过学科划分才能学到这些道理。有些人天生纯朴或本心善良,他实践得非常好,这样一种伦理和伦理学是有区别的。这是一方面的区别。
另一方面的区别,生活不是道德所能囊括的,道德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有有道德的生活,也有不道德的行为或者现象,还有很大量既不是有道德,也不是不道德,跟道德无关的事情,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作息,跟伦理没有关系,甚至没有单独的道德现象。道德现象只是从特定的角度来看的,也就是从善恶正邪来看。就好像我们看一个盗窃现象,从道德上说他是不道德的,打开保险箱,法律上也是违法的。但是要从技术角度看,有高明的,有不高明的,有的甚至非常高明,把这个做成了艺术的。有些人甚至不为钱去偷,他被激怒了,一定要打开保险箱。
德不是人生的全部,传统伦理学是试图给生活提供一个指导。伦理学在传统社会,等同于全面的人生哲学,“你是什么样的人,你要过什么样的生活,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中心问题。但是现在的伦理学不一样,传统伦理学转折到现代伦理学,它的问题、意识、中心、定位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它不再以生活为中心,而是以行为为中心,不是以人为中心,而是以事为中心。甚至不是以德性、幸福为中心,而是以行为规范、正当为中心。
伦理学和生活的关系,我刚才做了一些区分,如果从伦理学来讲,伦理学其实是依赖于生活,依赖于世界的,如那句名言“生活之树常青,而理论是灰色的。”伦理学是从生活实践中吸取动力和资源的,包括它的问题对象,它的资源,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式都是从生活实践中来。
但生活很难说是依赖伦理学的。人生某种程度上依赖伦理,不是依赖伦理学,但是要依赖伦理,无论是制度也好,个人也好,一个社会要达到基本的正义,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里安心、安全的生活,所以制度需要一个道德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是制度的首要德性。罗尔斯在《正义论》开篇就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优先于效率、稳定等等,一个好的制度,首先要看看道德上是不是公正的。个人也是一样,如果一个个人完全不遵守诚信,或者经常出尔反尔,撒谎、欺诈,他就连自立都做不到,大家不敢相信他。
生活确实有依赖伦理的方面,但我们经常意识不到它,像休谟所说的,一个正义的人经常感觉不到自己已经是正义的人。多数人按照他的习惯风俗,后天习得的教育,基本上能成为正直、公正的人,除非遇到特殊的处境,比如突然被欺凌后,要不要用同样不道德的手段来对付他?除非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一般人都能够以德报德,当然也可能以“恶”报恶,但是这种恶不一定完全不正当,也可能是一种以牙还牙。
所以我们今天看很多问题、现象,归根到底都会追究到道德层面,而且越是在道德这个层面,你会发现人们越是容易激动,这涉及到一个人是好人、坏人,或者一个制度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法律问题,政治问题,生活问题,最后都涉及到善恶正邪的问题。
生活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伦理,但是伦理学在当中起什么作用?它能够澄清道德的概念,分析道德的逻辑,推理。这个工作不要小看,有时候它就解决了不少不必要甚至很没意思的争论,最后我们发现只是使用的概念,或者有些推理的过程有点不同,通过澄清道德概念和逻辑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伦理学一定要影响生活
伦理学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即为道德规范做论证,它要追问道德规范的根据是什么。这里跟个人的立场、先见很有关系,比如有人用功利主义的立场来考虑问题,有的人从义务论,还有人从利己主义,还有人从完善主义,这些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但是在论证过程中会发现,他们能够寻求到某些共识或者类似的前提。而且越是到最基本的问题上,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上,越有可能达成某些共识。
伦理学不可能是纯粹描述性和分析性的,它一定要涉及到规范,影响到生活,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及其规则,这是伦理学的一个主旨。比如我们分析它的语义、概念,固然很重要,或者描述道德风尚的历史变迁,也很重要,但伦理学的核心还是涉及到规范,以及对于规范的追究、论证甚至怀疑。它围绕着规范,试图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没有这点就不叫伦理学,或者是只是伦理学一个比较不重要的分支。
伦理学不仅影响行为规范,也试图解决人们安身立命的某些问题,比如说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样的信念和价值观能让我们安心愉悦,这尤其是传统伦理学关心的问题。苏格拉底一直在讨论,一个人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幸福,达到至善。中间引出很多问题,人需要什么样的国家,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怎么对待朋友甚至家庭、财产等等。但是他的首尾都是探讨一个人怎么活得更好,或者一个正义的人能否生活得更好,怎么样致力于建设,或者和其他人一起协同建设,创造一个理想的国家,正义的社会。
伦理学规范的部分有什么意义?比如剧变的时代之后,它可能有助于恢复常识或回归正轨,我们说常识很重要,但是激烈转变的时代,会改造甚至打破人们健全的常识,在激烈的转变以后,有时候要重新回到某些基本的原则和规范;还有,在分裂的时代,它帮助寻求共识,没有最低限度的共识,社会很难存在下去,肯定要分崩离析;有时候也通过反省带来道德的改变和革新,往往是一些先知先觉者,改变过去道德的含义。比如基督教道德的出现,我们看《圣经》就可以看到,耶稣改变了古典世界的道德观。耶稣关怀弱者,边缘人、畸零人,这些人在过去传统道德世界里几乎看不见。像古希腊道德,那是比较英雄主义的道德,慷慨、勇敢、豪爽、贵族的道德,但是基督教把道德平民化了,甚至颠倒过来,当然这是道德和信仰并行,甚至是以信仰为先导,但是通过一种反省,这个道德和过去不一样了。
伦理学能够起耳濡目染的作用,它希望人向善。比如先秦儒墨道,都希望人做一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这样能形成向善的社会气氛。一个社会如果遇到比较大的道德危机,就意味着你做善事都有点不好意思,觉得羞耻。比如,现在大家觉得让座是好事,我记得我们在文革的时候,让座就要考虑考虑了,你想让座给一个老人,但这个老人如果是一个阶级敌人呢?所以那个时候有些事情被颠覆或者被改变了,我们的警惕性都很高,一碰到磨剪刀的就以为是特务,有时候要跟踪他很远,结果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手艺人。
一方面我们要防止非道德主义,道德虚无主义,另一方面如果是泛道德主义,或者高调的道德主义也有不少问题。最近,有一个妇女带着她的高龄母亲,没买到坐票就上了一趟车,上车以后就坐到座位上,然后一个年轻女生说这是我的座位,她就不愿意,说那样一起坐吧,那个女生可能不太愿意。但是另外一个旁边的人就主动让了座,然后这个妇女就教训女生说,你看你该学学,要讲讲道德。这个妇女明显站在一个道德高地,但没把自己摆进去,因为首先你对你的高龄母亲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尽量给她买到有座位的票再出行。你可以带一个小凳子或者小马扎,而不能理直气壮地坐在别人位置上,还这样谴责别人。
如果学了伦理学是这样对待别人,那还不如不学,伦理学恰恰是让我们宽容、低调。我曾经写过两篇文章,坏事要盯紧,但是不要以为他做了一件坏的事情,就给他盖棺论定,轻易说他是坏人,人渣。你可以批评他做的坏事,但是不要轻易去论断一个人。同样,一个人做了好事,也是这样,不要马上去追溯他的动机,是不是有不纯。赞许好事,不必要求这个人圣洁无私,没有一点个人考虑,只要他做的是好的,善的,哪怕性质不完善,但是是往好的方向推动,也应该赞许。
警察执法也要讲伦理
关心伦理学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第一,实践的焦虑,这是来自生活的。实践中你可能很长时间没遇到过,但突然有一次,你作为一个评价者,或者作为一个亲历者,或者就是其中的主角,遇到了这样的道德困境,或者被人谴责,或者自己要做出抉择,这时候就你会想,该怎么做?怎样做在道德上才正确?
我举个真实的例子,哥哥1999年考上华东理工大学,学费要9000块钱,但是家里凑不齐,然后弟弟在郑州打工,房间里一个人追款正好追到4万多块钱,他晚上翻来覆去想怎么帮助哥哥解决学费问题,后来就偷了,失主报案了,警察很快就怀疑到他。后来警察一下子找不到弟弟,让哥哥打电话把弟弟叫过来,说兄弟要见见。弟弟很高兴就去了,还带着1万块钱给哥哥送去,一下车就被抓了。舆论都谴责哥哥,说弟弟给你送钱来的,也有很多法律道德的讨论,但还是比较同情。最后法律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考上但读不起书,涉及到制度伦理;但即使制度有问题,是不是就可以通过偷窃来解决问题,涉及到个人伦理。再者,执法肯定是对的,但是不是要采取让哥哥骗弟弟这种方式,涉及到执法伦理。警察可以想办法到郑州去抓,让哥哥打电话可能简单容易,但会损害一些东西,比如传统道德里的亲情。第四,舆论起了很大的作用,影响到判决,所以法庭的人说,如果不是舆论,弟弟就不是缓刑,可能要判两三年的实刑。这些都是来自实践中的一种焦虑,所以需要伦理学去分析。
第二,知识的好奇。从古到今中国的伦理学问积累了很多,很多东西可以去挖掘,但是伦理学有一个特点,甚至一个悖论:一方面我们觉得行为的善恶正邪,好坏对错,每个人都有发言权。而且伦理学的概念不专业,如果我们要学理论经济学,博弈论等等,一大堆生词概念扑面而来,伦理学的概念大家还是比较熟悉的。甚至可能还有这样一种感觉,如果说我不懂善恶正邪和好坏对错,这是对我的侮辱,我怎么不懂呢?某些方面伦理学确实是这样的,跟常识常情很有关系,它的基本概念也不特别,不是学术的行话,不那么专门、技术化,但另一方面,它确实不那么容易懂。不少人读过罗尔斯的《正义论》,如果全部读完,而且自信读懂的,我要祝贺你,这本书确实不太容易读进去,有很专业的东西,很细腻的分析。包括数学的图表,非常严密的推理和分析。对知识的好奇,也是我们关怀伦理学的重要动机。
伦理学同时也是一门系统的知识,在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最早写出伦理学书的人,从学科上建树最早,但是在他之前还有柏拉图、苏格拉底等等人。中国从《尚书》开始,也有了比较系统政治伦理思想。伦理学是有关善恶正邪的评论,或者通俗来说,伦理学就是思考如何把事情在道德上做对。
它的内部划分,有非规范的伦理学,比如说元伦理学,或者分析伦理学;也有规范的伦理学,一个是规范伦理学的一般原理,还有伸展到各个具体领域的应用伦理学,比如商业伦理、经济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等。它的外部也非常广泛,伦理学也许是唯一能够连接所有学科的一门学科,不光是人文、文史哲,还有社会科学、法学、经济学、自然科学,比如环境伦理学涉及到很多自然科学,医学伦理涉及到生命科学。因为所有的领域都会碰到道德的问题,所以外部关联非常的广泛。
怎么判断良法恶法?
伦理学在现代有了一个极大的转折,不再以人为中心,而是以行为为中心,不再是以价值、信仰为中心,而是以规范、义务为中心。
这是因为,社会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由传统等级制社会进入现在的平等社会。平等社会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追求自己所理解的幸福。不像传统的西方,唯基督教支配道德,或者像中国社会一样,儒家支配信仰体系。现代社会走向政教分离,价值多元,因为社会在走向平等,要尊重跟你一样平等的道德主体,他有自己所理解的幸福。就像密尔所说的,只要不妨碍他人同等的自由。
有些人可能愿意过一种很高尚的生活,像古代的士大夫,有些人只追求天伦之乐就可以了,还有人的价值追求是“我这辈子就要最大限度地赚钱,我只要不坑蒙拐骗就行了,我觉得这是我的最高目标:成为亿万富翁。”你不能说他不可以这样,也没办法去强行禁止。现代社会很难把生活趣味、追求、信仰完全统一,无论是享受还是忍受,你都不得不接受价值的分化和多元,这是现代社会的主流趋势。
《伦理学是什么?》里,主要是从这个角度去区分的,所以它最关心的,比如第三章是道德判断的根据,它不是关心什么是良好的生活,或者有多少种可能的生活,甚至也不是关注什么是人生的意义,或者说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的根本目标是什么等等,那种关心是属于人生哲学而非伦理学。现代伦理学最关心的是,道德判断的根据是什么,平等导致了价值多元,既然存在意见分歧,也就要考虑到底还有没有普遍的对行为的道德判断,如果有的话,这种判断的根据是什么。
我们现在是集中于行为规范,也只有在行为规范上,方有可能建立平等的共识。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接受所有人都成为基督徒,或者佛教徒,但是我们可以接受所有人都不应该杀害无辜者,都不应该强暴他人,欺诈他人,盗窃和抢劫等规范。大宗教也是这样规定的,在终极关切方面,信仰对象很不同,但在行为戒律上很一致,从摩西十诫,到佛教、儒家的戒律,在行为规范上是一致的,人类文明各个国家的宪法、刑法的一些行为禁令,也都是一样的,在行为规范上可以建立共识。
道德和法律毕竟不一样,法律盯紧对社会影响最大的事情,欺诈没有达到严重伤害别人的地步,法律管不了,但是道德可以管,欺骗别人了就可以批评。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规范的根据是什么?怎么判断是良法是恶法?有些行为是被道德或者良知所反对,根据何在?这就是现代伦理学要讨论的中心问题,不再是善、好,而是正当、义务,你的行为正当性根据何在,为什么我们要赞成某些行为,反对某些行为?这都是现代伦理学的中心问题。
对道德根据的回答,重要的是两大派,一个是义务论,义务论认为像不可杀人,不可欺诈,不可盗窃,不可奸淫(强暴),这是“四不可”,就像康德说的,是绝对的命令,是可以普遍化的。这些不需要效果来证明,它们的性质本身就可以证明,这就是义务论或者道义论。而效果论(后果论、目的论)认为要通过目的结果来证明,比如功利主义,比如完善论,这是通过结果来证明。
在追问道德判断的根据上,我比较赞成温和的义务论,一种普遍的底线。某些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它符合康德意义上的可普遍化原理,这个行为不光你自己可以做,其他人都可以做,这就是可普遍化原理。之所以有些行为不能普遍化,是因为它只能一些人做,如果普遍化的话,这个原则就失效了。比如欺诈,没有比被欺诈者更希望别人不欺诈的,如果所有人都欺诈,那就不会有契约、合同,甚至连欺诈都没办法实施,寸步难行,所以说它不可普遍化。只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是可以普遍化的,而且是最底线的。(凤凰网主笔张弘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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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向左,经济向右?不少人对中国当下时局的这一判断,契合了部分精英群体的困惑。即使是针对党内而突出强调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以及不得妄议中央,其所带来的震动已扩至整个社会层面。
如何读懂十八大后的中国时局?去年底,深圳,第二届大梅沙论坛期间,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原主任周为民接受凤凰评论《高见》栏目独家访谈。
周为民认为,十八大后,以反腐败为重点的全面从严治党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就其应有的目的来说,反腐包含三重意义:重振纲纪,重建官场生态,重新澄清基本的政治伦理,“集中到一点就是救党”。
周为民亦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整饬纪律、重振纲纪;另一方面要着力健全发展党内民主,有效保障党员能够行使党章确认的党员的权利(当然与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相一致),从而凝聚起广大党员。
对当下一些党内外人士对时局的困惑,周为民向凤凰网强调,意识形态给社会各群体提供的预期具有全局影响力,因此要正确恰当评估当前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的状况,不能任意夸大“敌情”。
访谈嘉宾:周为民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原主任
凤凰评论《高见》栏目访谈员:凤凰网主笔陈芳
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有三重含义
凤凰评论《高见》:为什么十八大后格外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且力度空前?
周为民:从严治党是历来强调的,但十八大以来,突出强调从严治党的确有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十八大提出党要经受四大考验、化解四种危险(四大考验,指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和外部环境的考验;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现在集中体现在反腐上,首先是要整饬纪律、重振纲纪。为什么?若干年来,种种矛盾、问题非常突出,得不到有效处理,不断积累加剧,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纲纪废弛,腐败的滋生蔓延也与此有直接的关系。这种情况任其发展下去,的确很危险。
凤凰评论《高见》: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有着很强的问题导向,是针对什么问题?
周为民:重振纲纪的同时,是要重建官场生态。多年纲纪废弛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官场生态的恶化,出现很多匪夷所思的现象,官场生态已经恶化到相当严重的地步,这种局面必须扭转。
与这两点相联系,是要澄清一些基本的政治伦理。纲纪废弛、官场生态恶化,也直接导致政治伦理上一些基本的是非、善恶、荣耻的错乱。一些官员似乎已经不知道、不在意作为一个官员(更不用说作为共产党的干部),真正的体面和尊严在哪里、是什么了。而这种状况对社会是有极强烈的腐蚀性的,是造成社会风气败坏的重要原因之一。
凤凰评论《高见》:你刚才讲的纲纪废弛、官场生态恶化、政治伦理错乱等问题,长期积累,甚至官场中不少人习以为常,为什么这个问题过去没有得到解决?
周为民:口号一直是都有的,但怎么以有效的措施,特别是从制度层面体现从严治党,一直是比较薄弱的,这就导致了这些后果。如果没有良好的体制制度,执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又掌握如此巨大的权力和资源,党就会一直处在危险之中。严重的腐败问题就说明了这一点。一些地方出现塌方式大面积腐败,中央政治局常委、军委副主席这样最高层级上的腐败,还不说明党的肌体正在发生变质吗?当然这还是局部的变质,但其严重程度也已经触目惊心了。从这方面来看,十八大后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以反腐败为重点来从严治党,其应有的意义集中到一点,就是救党。
党内民主为反腐提供制度保障
凤凰评论《高见》:强力反腐,从严治党,但在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比如认为反腐是不是选择性?还有党内出现人人自危的现象,一些人感慨过去大环境如此,现在来抓是不是人人都有问题。这种声音背后其实是对反腐的不确定,对这种声音你怎么看?
周为民:这些问题都需要重视,但首要的和最紧急的是要遏制住腐败,这是救党、救军之举的要求。否则任其发展下去,腐败导致亡党亡国不是一句空话。
全面从严治党,根本任务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除党自身的制度改革,还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等等,这些都是与全面从严治党联系在一起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不仅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同时有深刻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对反腐败来说也是一项治本之策。我一再讲,腐败是什么问题?腐败是官场侵犯市场的问题,是本来应该由市场配置的资源,被过多控制在权力手中导致的。因此,明确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为目标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尽可能把由权力过多控制的资源交还给市场,既是完善市场体制的要求,同时对腐败也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
凤凰评论《高见》:从党的建设角度来讲,制度上体现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什么?
周为民:从制度建设上体现从严治党,根本还是要认真推进发展党内民主。对民主的理解,首先我想应该从功能的意义上去理解。
凤凰评论《高见》:而不是从意识形态。
周为民:对,从功能意义上来理解民主,民主的实质就是权力制衡。一定要在这方面着力,按照这样的方向真正发展党内民主,来推进党的建设和制度改革。包括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当中非常关键的干部制度改革,也要按照发展和健全民主制度的方向来思考设计。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避免干部队伍的逆淘汰现象,体制制度的缺陷导致真正优秀的干部上不来,能够上来的有不少往往是投机钻营、吹牛拍马和一味谋取官位来谋求私利的。如果这种逆淘汰现象得不到纠正,一定带来整个干部队伍的劣质化,这对执政党来说是致命的。
警惕党的领导机关和干部脱离广大党员
凤凰评论《高见》:为什么要强调政治规矩?
周为民: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这同样是治党中一个具有基础性的问题。按照党章规定,保证每一个党员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包括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的权利,要认真对待,充分保障,否则党心是凝聚不了的。
凤凰评论《高见》:怎么理解妄议中央?
周为民:我们党历来强调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我多次讲在这个最大危险当中,首先存在的一个危险,就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脱离广大党员。如果这样,这个党人数再多也是没有力量的,因为没有向心力、凝聚力,党员感受不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很多普通党员,面对转型时期的矛盾和危机,的确是忧党忧国的,可以说谈到很多问题都是痛心疾首的,但是没有足够有效的渠道来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建议和批评,甚至总是处在被压制的状态,这样一定导致实际上的人心离散。
凤凰评论《高见》:有分析认为现在是重新唤醒党章,它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是一种什么关系?
周为民: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整治纪律、重振纲纪;另一方面要着力去健全发展党内民主,让广大党员能够切实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从而有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凤凰评论《高见》:正本清源怎么讲?
周为民:正本清源,就是一定要澄清过去在党的基本理论上存在的一些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
例如关于马克思主义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这是一直强调的,但现实当中一个不必讳言的现象,就是马克思主义好像越来越不被人当回事,甚至认为那套东西过时了、没用了。这样一种现实跟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地位形成巨大反差。这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少人也在不断呼吁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和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为什么效果还是不理想?
如果把这样的问题简单归结为所谓政治立场和西方影响,那是不得要领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长期所了解所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基本是从苏联来的,是和苏联模式相联系的一套意识形态观念体系。这套东西跟本来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是有重大区别的,用中央的话来说,就是其中存在不少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是这些东西错了,过时了,但它一直被误以为就是正宗的标准的马克思主义,所以很多人好像理所当然地认为马克思主义错了,过时了。这是一个莫大的误解。
另一方面,针对这个问题,强化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固然重要,但如果其中的不少内容,还在沿袭教条式理解和附加的错误观点,还把它当成是马克思主义,那么越是强化对这些东西的宣传,就越是适得其反。
当下意识形态领域仍需正本清源
凤凰评论《高见》:为什么今天我们依然要强调正本清源?
周为民: 邓小平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提出在党的思想理论上正本清源的任务,强调要重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是和正本清源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要把思想从苏联模式和苏联意识形态的长期束缚中解放出来。
今天既然要全面深化改革,而且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也就需要继续推进这项工作,继续正本清源,不能够再把那些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的错误观点,当作是马克思主义来传播、强化。
凤凰评论《高见》:邓小平提出这个问题30多年了,我们的市场经济也实行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今天反复出现这一问题?
周为民:这个原因也是比较复杂的。正本清源这项工作确实取得很大的成效,集中到一点就是新的理论创造,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也一再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革命性的改革的命题。很多人问什么叫中国特色,所谓中国特色,一般讲当然是立足中国国情,从中国实际出发,但是不要忘记它最直接最现实最深刻的含义,是强调一定要摆脱苏联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相对于苏联式社会主义来说的。
凤凰评论《高见》:现在提出正本清源,正什么,清什么?
周为民:还是进一步深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认识。
改革开放一开始所面临的思想理论上的主要障碍,就是左的东西,每向前走一步,都是在克服这些阻力。这些左的东西虽然存在,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作用是有限的,因为改革在顺利推进,社会普遍受益,那些左的声音起不了太大作用。
但是近若干年情况有所不同,转型时期、转轨过程当中很多矛盾问题在积累加剧,有些问题发展到相当严重甚至失控的程度,引起社会上很多群体的广泛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任意想象过去,任意想象旧体制、美化旧体制,觉得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好像没有贫富悬殊、社会不平等、官场腐败等现象。这实际是因为对现实不满而导致的一种对过去的想象。
对现实不满的人开始想象、美化旧体制
凤凰评论《高见》:为什么会出现想象旧体制、美化旧体制?
周为民:左的极端思潮认为,这都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的,解决办法就是要重新肯定过去的体制,甚至公开主张要重新肯定文化大革命。因为矛盾、问题的积累加剧,这样一种左的极端思潮,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相当的蛊惑力。在意识形态上,如果利用民众的不满,来重新主张过去的一些极端的左的思想和观点,那就是严重的问题了。对这种极端的左的东西是需要特别警惕的,包括各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
事实上,改革开放不仅仅带来了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也空前提高了中国社会的平等程度。这一点很多人不能接受,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搞市场经济搞出这么严重的社会不平等、贫富差距这么大,怎么还敢说空前提高了中国社会的平等程度?对收入差距包括更重要的财产差距,是要认真来对待的,但是以为旧体制之下很平等,没有这些问题,那完全是不符合事实的。
凤凰评论《高见》:具体指什么?
周为民:想一想旧体制下中国的农民,想想中国农民的当代命运和他们遭受过的重重苦难。旧体制以诸如户籍制度、商品粮制度、城市消费品配给制度、就业福利保障制度等等。所有这些制度、政策构成一道坚硬的壁垒来隔绝城乡,把农民挡在城市之外,人为地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两类不同身份的人,一类是乡下人,农民,一类是城里人,职工,由这种身份的不平等带来的是全面的机会不平等,几乎一切机会对农民都是封闭的。这是举世罕见的严重的社会不平等,而且是在人的基本权利上的严重不平等。当然计划经济有它不得不这样做的苦衷,但毕竟这是严重的社会不平等,而且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
凤凰评论《高见》:这种严重的社会不平等是怎么打破的?
周为民:是改革开放打破的。农民终于有了进城的自由,以及到城里去打工挣钱、争取脱贫致富的权利,这是不是空前提高了中国社会的平等程度?当然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包括农民工的地位、待遇、所受到的歧视等等,而现在这些问题,恰恰是旧体制之下严重的不平等还没有完全消除的表现。
认为旧体制之下没有腐败,又是一个任意的想象,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旧体制之下那样一种高度集中的权力,甚至是绝对的权力,你说会没有腐败?
凤凰评论《高见》:但大家观感上觉得旧体制之下好像比较清廉。
周为民: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货币化程度很低,所以那时的腐败主要不表现在贪了多少钱,而是表现在各种特权上,倚仗特权的各种各样腐败同样是触目惊心的。改革开放以后,搞市场经济,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这时的腐败更多表现在倚仗权力来攫取钱财。
第二个原因是过去旧体制之下,整个社会的公开透明程度是很低的,很多情况民众根本不可能知道。现在信息传播方式、传播技术的变化,已经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
极端的左的思潮,包括主张用过去的办法,甚至文革的办法,来处理今天的矛盾和问题,他们所使用的基本思想资源,就是过去被高度简单化、教条化了的阶级斗争理论,而他们对阶级、阶级斗争理论的理解,基本上沿袭苏联意识形态和过去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这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这样来处理今天的矛盾和问题,一定要出大乱子。哪有执政党主张阶级斗争的?执政党的基本责任是要尽可能充分维护全社会各个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全社会的团结与和谐,防止社会出现阶级分化,而决不能鼓动社会对立,制造所谓阶级斗争。
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基本的理论上去做进一步澄清。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一定不能够背离这个方向。左的东西的要害就是动摇、否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对这样一套左的东西不能够含糊、暧昧、甚至迁就,更不能够有意无意去试图利用。
左的思潮一旦蔓延,会严重恶化党内和社会上的政治风气,一定导致很多宵小之徒的政治投机。要看到,在中国凡是政治投机,总是向左的方向去投机的。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这是邓小平就中国发展的全局和长远提出的最重要的告诫之一,不能忘掉。
意识形态要给公民提供安全的预期
凤凰评论《高见》:常听到不少人提出这样的困惑:一方面我们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市场资源起决定作用、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提高现代治理能力,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方面又感觉到呈现收紧态势。中国究竟往什么方向走?
周为民:意识形态是有全局影响力的,因为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是提供预期,对企业家也好、知识分子也好、社会各群体也好,起到一种提供预期的作用。环境是不是安全、对未来是不是确定,人们会通过意识形态的状况来作出判断。为什么说极左的东西有害呢,就是因为它提供的是一种不安全不确定的预期。
意识形态的核心目的,是要赢得人心、凝聚人心。如果在意识形态上整天喊打喊杀能凝聚人心吗?那不是造成人心恐慌吗?因此一旦意识形态上给社会提供的是不安全、不确定的预期,在其他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凤凰评论《高见》:类似的警醒其实并不算多。
周为民:如果意识形态领域左的东西沉渣泛起,人们还是不放心的,还是有疑虑的,这样就很难充分激发全社会的活力了。如果再以简单、强制的方式对待意识形态问题,那就更会导致人心疏离,影响党与社会各群体特别是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同时也会加剧意识形态方面的虚假化,使人们为了安全都以所谓“政治正确”的假话空话互相敷衍,更不用说那些正好以此投机的了。这是道德的堕落、思想的腐败和政治风气的败坏。
海外有些议论常简单化地说邓小平是什么“政左经右”,这个看法不对。邓既不是“经右”,也不是“政左”。邓小平开辟中国改革和现代化的大局,首先是在意识形态上、政治上推进思想解放,排除左的障碍,这样才焕发出全党全社会的生机和活力,才有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和推进,才出现邓小平所说的那种局面:“中国真正活跃起来了”。这就是意识形态对全局的影响。意识形态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开放包容,就有感召力、凝聚力,就有全局的主动,反之就会导致全局被动。
凤凰评论《高见》:如何有效防止左的危害?
周为民:要防止左的危害,首先要恰当地认识评估当前意识形态、思想文化领域的状况,不能任意夸大敌情,不能把思想文化上的一些现象或者问题简单笼统地看成阶级斗争,不能把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以后,意识形态领域的状况看成是战争状态,甚至把党在这个领域的处境,看得跟孤守于四面受困的山头一样。
同时,还需要特别防止那样一种现象:本来是一些机关一些干部自身工作没有做好,但出了问题就编造、夸大“敌情”,滥用什么“敌对势力”作为诿过卸责的遁辞。
经过几十年发展,中国的实力和过去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更有底气,这是好的。但一定要防止轻躁虚骄,不能把强调中国特色狭隘理解为我们在任何方面都独一无二,和任何人不同,别人那套东西统统不足为训。要看到,非常重要的中国特色之一,也是中华文化最显著的特色之一,就是我们中国人、中华文化对外来文化外部文明有足够的包容、吸纳和融合能力,不仅能以“既来之,则安之”的从容大度安顿、欣赏外来文化,而且会以“西天取经”的精神不畏任何艰难地主动去学习外部文化,而且以真诚的敬重对待它,把它尊称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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