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狼来了”的传言,从物业税开场,最终重归物业税老话题。4月22日,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透露的内容,称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受此消息影响,A股市场在当日临近尾盘时大幅回落。
然而,随后其他媒体就此传言进行的跟进报道,并没有进一步传递肯定性信息。财政部新闻处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目前尚未得到相关消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这个事情。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则认为,这一说法“不很确切”,有可能是把“老税”和“新税”搞混了。
我们倾向于认为,最新版本的物业税传言,仍然是一种宏观的“真”与细节的“假”相掺和的产物。所谓宏观的“真”,是指所有这些传言在大方向上都没有错。把握这样一个大方向,其实并不需要过于高超的预见能力。被称为“国十条”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对稳定房价提出了一揽子对策,其中被尊为撒手锏的抑制需求政策只有两条。一条是精准打击二套以上住房的信贷政策,条文已经相当明确,而且在短期内似乎已经呈现出政策威力。另一条关乎税收政策,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显而易见,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方面,能够起到引导消费和调节收益作用的税收政策,就是楼市所等待的且必将落地的第二只靴子。楼市所等待的,实际上也就是政府所运筹的和社会所关注的。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当然是指向紧缩的,但不必使用“打压”这种感情色彩过于浓厚的词汇来形容。网传的一张“中国楼市崩盘时间表”,惹人注目的关键在于它警示了日本的前车之鉴。或者说,教训不必返回得太远去寻找,美国金融危机的前奏其实就是楼市泡沫破灭。中国楼市的泡沫有多厚?有专家21日公开表示,中国目前全国房价收入比已超过15倍,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房价收入比则超过50倍以上,而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
调控的靴子需要落地,问题只在于这将是一只怎样的靴子。几乎所有的传言都具备了某种可能性,但我们所要寻找的是那只刚好合脚的靴子。物业税提出已有7年,“空转”也有4年,“实转”起来似乎最顺理成章。但是正如一些论者所说,作为一种基本的税收制度,物业税的出台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明确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同时,物业税并非作为调控工具的权宜之计,它的实施更宜作为一种税收体制的变革,伴随着物业税的开征必须减免合并其他税费。很明显,物业税将是一个成本较高的制度产品,当作调控措施来使用远水难解近渴。
房产税的传言,或许基于财政部年度工作要点中“完善房产税制度”的点滴表述。加上房产税与物业税比起来,在规避立法程序要求方面的灵活性,促使其成真的几率大增。社科院专家高培勇所称的“老税”即指房产税,而“新税”代指物业税,他的观点认为近期试点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要大于物业税。至于重庆版和上海版的种种传言,已是几经证实与证伪。一只靴子即将落地,种种传言不妨看作前置了的探讨与辩论,这样有助于发现哪一种鞋更合脚。进一步说,房地产的调控不能冀望于哪一条单独的措施,在避免泡沫陷阱、保障经济安全和减轻社会负担与痛感的目标下,一切只能是“不看广告看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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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东飞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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