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仇富”也有“仇贫”,宝安共乐社区居委会消防办大队长杨某的暴行就是实例——本月14日,因私家车被一收废品老汉骑三轮车剐蹭,杨某大打出手,致使对方因“鼻骨骨折、颅脑骨折、脑内大出血、脑组织破裂”不治身亡。
这些年来,类似奔驰醉驾、宝马撞人的新闻早已让公众审丑疲劳,对为富不仁者的谴责与讨伐不绝于耳,以致“国人是否仇富”成了争论不休的话题。从表面上看,“仇富”现象似乎无可否认,但只要稍加辨析,我们不难发现“仇富”的实质在于“仇罪”、“仇恶”——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会仇视来源正当的财富,同样,也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能容忍罪恶之富和为富不仁。
现在的问题在于,与“仇富”相比,“仇穷”更须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我们已经看到太多“体面人”的作威作福和仗势欺人,只因为他们欺凌的对象贫穷,或者身份卑微,如同那位丧命的收废品老汉一样。不难想象,如果发生剐蹭的不是载废品的三轮车,而是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宝马,甚至是一辆普通的轿车,杨某何来挥拳相向的胆气?
一个不能尊重他人的人,也不可能尊重他自己。俯视穷人的人,一定会仰视比自己更有钱或更有权的人;在弱者面前越声色俱厉,在强者面前就越奴颜卑膝。这种眼里只有高低贵贱的人,当自己是穷人的时候,他比谁都“仇富”,当自己混出点人样的时候,他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混得不如自己的人,包括过去的自己。自卑与自傲同源,当人性发生扭曲,当失去平和对待他人的能力,对下暴戾蛮横、对上奴颜卑膝的奴才嘴脸便暴露无遗。
上个世纪初,当时的知识分子就开始检讨批判我们的国民劣根性,在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发现一些劣根性在某些人身上根深蒂固。在通向现代化的路途中,我们需要用健全的人格、公民人格去取代长期以来形成的奴性人格、暴戾人格,使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和尊严。在私家车主打死收废品老人的悲剧发生之后,严惩凶手自不待言,那些被扭曲的人性之恶也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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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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