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世君:对炒房投机者要“精准打击”
2010年04月20日 07:57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精准打击炒房投机者,至少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方面,打击炒房投机者要快、准、狠;另一方面,不能误伤普通购房者。

国务院10号文从信贷、税收、土地、保障有效供应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一揽子限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不合理上涨的政策。房产新政执行中还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这里的两篇文章就此作了探讨。 ——编者

社评

紧随国务院调控“重拳”之后,又传出不同形式的个人住宅消费税将试点开征的消息。据报道,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试征方案已获决策层批复;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20%收取的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新一轮调控,不管是信贷手段还是税费措施,均严厉有加且精准度较以前有了提高。可见,遏制房价上涨、打击炒房投机行为,光严厉还不够,最重要的是精准。

精准打击炒房投机者,至少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方面,打击炒房投机者要快、准、狠;另一方面,不能误伤普通购房者。蜻蜓点水地打压和模棱两可的措施都算不上“精准”,“伤及无辜”自然也不算“精准”。

“精准”之策,首在一鼓作气。综观已出台的调控措施,不管是首付款比例还是利率水平,多集中在房产交易环节,这虽然可以增加炒房投机者的交易成本,但根据以往的房价走势和现实情况,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可能会转嫁给租房者和买房者,进而再次推高房价。所以,如果更加强力的税收等调控措施能及时跟进,一举斩断炒房投机者哄抬房价的黑手,房地产市场才有望重回健康发展轨道。“特别房产消费税”、房产保有税等众多税费措施版本次第而出,并有望在重庆、上海等地试点,其民意基础和政策意图也正在于此。

其次是政策细化、“精确制导”。政策但凡有模糊地带和漏洞之处,炒房投机者都有可能趁机而入。曾经,由于相关部门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地区就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成为炒房投机者的可乘之机。直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才算堵住政策漏洞。

在本轮调控中重要措施之一是,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可是,价格多高才算“过高”,上涨多快才叫“过快”,供应怎样才算“紧张”,银行风险又有什么评判标准?再以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为例,其目的主要是遏制高端物业的价格。但具体什么物业才算高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举例称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等三种情况可以视为高端物业,但并未给出具体量化标准。

如果政策不能“精确制导”,不仅会让炒房投机者浑水摸鱼,也可能误伤有正常需求的普通购房者。显然,无论调控措施多么严厉,都不应该增加普通民众的购房负担。

按今年1月初有关部门的规定,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继续沿袭这种标准,那么,上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固然可以严格限制炒房投机行为,但也有可能会“误伤”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购房者。

由此可见,税收措施的陆续跟进是遏制房价上涨的题中之意,而调控措施的精确细化则是实行差别化房贷政策的具体体现,那就是提高政策的精确度,精准打击炒房投机者而避免“误伤”普通购房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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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世君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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