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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印在T恤衫上的表达权
2009年04月17日 14:53长江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鄢烈山

3月1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网民天乙为回应两会期间某官员要求先公布百姓财产的说法,率先公布自己财产一事,同时配发了邝飚的漫画《脱吧,到你了》。该漫画在网络上大受追捧,其中凯迪网论坛跟帖者众多,以致被锁帖;开同话题讨论的新帖,数小时后又被锁定禁止评论。一再锁帖给出的理由是,“管理部门认为类似相关话题在主版面上太多,编辑本人亦认为这样的信息已经影响了主版面上的信息均衡……”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4月8日,做生意的网友“激情老道”将漫画《脱吧,到你了》印在T恤上在网店出售。4月13日“南都”报道说这种T恤销得挺火。16日我询问“激情老道”,有人干涉你的买卖吗?他的回答是,到现在还没有人“打招呼”,更未被“请喝茶”。我心甚慰。

本来嘛,这是一幅已在媒体公开发表的漫画,要求官员公布个人财产在政治上也是完全正确的;虽然图案有些夸张和想像,有些滑稽和搞笑,但漫画离不开夸张,那个问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布财产的官员其言辞本身就很滑稽。而且,根据我的经验,一般地说,只要不是针对具体的部门和官员(即俗话说的“指着鼻子骂”),泛泛而论的“言论自由”尺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是,毕竟,这种政治性表达会对官员群体造成舆论压力,家藏数十张房产证的戴国森前主任、助子敛财上千万的孙善武前书记等心中有鬼的官员,更会找各种理由打压这种呼声;网管锁帖的真实顾虑很可能就是这一层——他们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之责呀。

但是,对“文字衫”网管就管不着了。管得着的人,该不该管、要不要管、怎么管,这是个真问题。

尽管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国人就有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洞见,中国民众的表达权长期没有得到有力的保障。因此,直到今天,我们还很有必要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里特别提出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环顾世界,在现代社会里,公民实现表达权利的渠道和表达的载体是非常丰富多样的。通过纸媒网媒发表文章、作品和议论,发表演讲等,这是行使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利;通过信访、申诉等方式,是走行政和法律途径;环保人士用身体语言,宣传他们的自然和节约理念;湖南郴州的彭北京老汉多年“讨说法”不果,下“战书”要求与法院院长等法官“决斗”,他这连“行为艺术”也算不上,只是一种抗议性的表达;有些地方的市民因为反对当地某项重大工程的上马,通过集体“散步”、“购物”的方式请愿,其实是在游行、示威等合法抗议方式难得准许的条件下的一种民意表达……可以断言,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防民之口的难度已甚于防川百倍,社情民意的表达更加宜疏不宜堵。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近日发表文章说,要允许社会矛盾得到正常显现。他说得很对,正常社会总会有矛盾冲突,社会和谐不是捂出来压出来的,而是通过利益各方正常表达、合法博弈在动态中实现的。

那么,具体到文字衫这种载体,只要内容合法,作为一种表达形式它一点问题也没有。T恤上可以画毛泽东、格瓦那、米老鼠或反战的骷髅,当然也可以印要求落实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漫画,甚至抗议野蛮执法的《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PS版。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有3名大学生,身着“乙肝求学门”T恤、脸贴白膜摆成囧字,在清华校门抗议名校歧视乙肝学生,不知结果如何,应该是被善待了吧。重庆市有人在T恤上印图和字,反对公交涨价,10元一件出售给愿穿的市民,被警察带去“配合调查”,“自愿交出T恤”,未见后续报道。我想,如果是自印自穿应该完全可以,正常价格销售不带鼓动性质亦无不可。

内容的审查,应该只有一个标准,即法无禁止即可。有人也许会担心说,那样一来,有人身背一个“冤”字满街跑多不和谐!我想,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现在大街边用大纸和粉笔告“地状”的,还少吗?关键在解决问题不在捂。国人要面子,多年前的文字衫“别理我,烦着呢”之类也没流行几天,尽管喊烦的人还很多;而诉苦、鸣冤之类的事,有多少人愿意满世界嚷嚷,叫人侧目而视?

作者系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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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鄢烈山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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