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刀!因股权、劳动合同纠纷,十堰兴丽房地产公司老总申天志惨死在昔日合伙人郑华江的刀下。(2月24日《长江商报》)
作为受害者,申天志理应得到同情,但网上却是一片“死得好”的幸灾乐祸。看看这些让人不寒而栗的话语:“该杀,值得庆贺,中国富翁都是靠剥削我们这些老百姓而发家致富的,特别是房地产商”、“老面姓买个房子要付出毕生的心血,希望多几个郑华江这样的英雄!”
很明显,部分网民“仇富”的思维定势,将死者申天志妖魔化成为一个为富不仁的房地产商,而凶手郑华江作为生意上的失败者、生活中的失意者,如同去年袭警的杨佳一样,被很多网民抽象成一个敢于用淋漓鲜血挑战权贵阶层的“斗士”形象。
死了还被骂!倘若泉下有知,申天志肯定不安逸。这个从农村一路打拼出来的老总,除了是商场上的人才,作为企业主,还是一个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道德公民。他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每年都要出资几万元援助失学儿童,迄今累计捐款140余万元,形象良好。
这样一个富翁,按说是应该是不应被骂的。我们可以还原事件双方的真实形象——被杀者申天志不是一个掠夺财富的寄生虫,也没有从他身上看到官商勾结欺压百姓的劣迹;行凶者郑华江不是一个替天行道的侠客,更不是为买不起房的草根代言,而是心理变态般的积怨行凶。
杀人偿命,这案件最后将如何处置,一目了然。我们要探究的是部分网民“仇富”背后的社会病理——这种“仇富”心理的实质是不假思索的、逻辑简单的“贫”与“富”的二元对立,简而言之,就是认定了“穷人肯定被富人剥削,富人肯定官商勾结为富不仁”。
这种过于简单的情绪化的逻辑以“贫”、“富”划分敌我,人为放大了社会矛盾,反映到网上,就蔓延成了“仇富”的意识形态。在住房难、看病难的现实背景下、在富人形象被大量颠覆的现今、在贫富差距难以缩小的前提下,“仇富”论影响着越来越多的网民。
我认为,“仇富”有其依据,但不应毫无原则地仇视一切,一棒子打死所有勤勤恳恳的商界精英,我们仇视的是践踏公平正义、肆意攫取财富的社会蛀虫,而应该敬重真正靠劳动创造财富的富人。我们理应鼓励每一个公民在法律、公理、道义的基础上锐意进取、勇敢创业,而不能全盘否定,甚至对死了的申天志都不积口德。
我相信,绝大多数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立场是鲜明的、贫富观是正确的。我们秉承“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朴素道理,从来不仇视比尔盖茨、李嘉诚,也认为袁隆平“有再多私家车都是应该”,我们仇的是非法致富而不被问责的那一部分富人,怕的是没有公平正义的制度。
网络需要理性的贫富观,不需要幸灾乐祸的冷血思维,否则,盲目“仇富”只会伤害这个社会。
作者:
樊涛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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