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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阳:机动车排污费可否一并纳入燃油税?
2009年02月01日 09:04千龙网 】 【打印

北京今年将深入研究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政策,而在实施前拟开听证会。1月30日,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作为奥运会后保障北京空气质量继续改善的重要措施之一 ,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政策将成为今年环保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北京青年报》1月31日)

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的机动车至2008年底的保有量超过了350万辆,汽车尾气已经成为了北京环保中最重要的环境要素。研究表明,目前,影响北京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是可吸入颗粒物,在一年365天中,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到了96%,而在可吸入颗粒物的组成中,23%是由汽车尾气造成,仅次于地面扬尘和工业污染,所以,不管好汽车尾气也根本无从谈起改善北京环境。

显而易见,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推进高污染车淘汰速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的确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而主要征收标准,目前相关部门研究的主要意见是,按机动车排量大小和尾气排放标准高低进行征收,初步征收原则为,排量越大、尾气排放标准越低的,排污费越高;排量越小、尾气排放标准越高的,排污费越低。这一收费原则,1998年杭州、郑州、吉林三城市还进行过试点工作,当时的具体标准是,小型车辆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费用收取到2003年6月30日。

但问题是,在刚刚取消了养路费之后,相关部门再设立相关机构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明显有违“费改税”这个机动车管理改革的大方向,增大了车辆拥有者的管理成本,相关部门是否考虑在机动车排量大小和尾气排放标准高低的基础上,再考虑燃油的使用量,然后统一到燃油税征收上呢?这样就有效地与燃油进行了挂钩,既达到了“多烧油就多缴费”的公平与科学,又减少了机动车的人为管理成本,的确更合理和科学。而具体到操作上,只需要相关电脑程序自动识别(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做到这一点显然并不难)需要加油的机动车的排量大小和尾气排放标准,然后再根据加油的多少分不同类别的收费标准,自然就可以轻易实现,这样做,显然是一种“多快好省”的有效管理手段。

笔者注意到,北京市今年在实施这一政策时,将会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这种听取民意的做法的确值得效仿,更重要的是,除了北京将要实施这一政策外,深圳、上海等城市也有相关意向,显然,对该政策很可能将要走在前面的北京市,会对深圳、上海等城市的实施具有表率作用,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考虑这一点,那就是,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把机动车排污费一并纳入燃油税,进而实现对机动车的科学管理,真正对改善城市环境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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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东阳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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