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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正龙翻供”埋下了伏笔
2008年12月22日 08:06湖南红网 】 【打印

被判定在“华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龙,在2008年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后,回家闭门不出。昨日晚间,周正龙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请鉴定”。(12月20日《新快报》)

“正龙翻供”消息甫出,似又拉开“华南虎事件”的续集,“虎照门”看似尘埃落定,但真相并未就此止步,“周正龙案”二审草草收兵,案中诸多疑点为“正龙翻供”埋下了伏笔。

疑点一:二审过程中,周正龙为何突然改口当庭认错?11月16日上午,周正龙案二审在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出现戏剧性一幕,周正龙突然改口,让辩护律师措手不及。周正龙多次在回答检察员和辩护律师的提问时表示,“我错了”、“我要彻底承认错误”。周正突然改口认错,而且一口咬定纯属个人行为,完全由自己承担。周正龙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证据确凿无法抵赖,还是迫于压力保护后台?这是本案的一个很大的疑点。

疑点二:二审过程中,口供何成裁量主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周正龙的口供前后不一,并不稳定。所以,不能作为裁量的主要依据,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对其口供的证明力予以矫正和补强。而律师提出的进行照片PS鉴定、对周正龙进行测谎、请傅德志、刘里远等人出庭作证的要求,却被法庭驳回,成为本案的另一疑点。

疑点三:本案中诸多细节问题尚有悬疑。在一审时,凡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二审时,他一再表示“记不住”关键细节。审狱断案,当洞察秋毫,揭开真相的突破口恰恰就在“细节问题”上,难道周正龙真的“记不住”关键细节了?从周正龙本人的智商状况和机敏程度来看,他大概不会这么快就“记不住”关键细节的。周正龙为何有意回避细节?法庭应该如何还原案件的细节和真相?这是本案留下的又一疑点。

周正龙案断疑未消,不仅为“正龙翻供”埋下了伏笔,也使公众探知真相的触角再一次触及“虎照门”,这一次真的不是周正龙一个在战斗,周正龙案的确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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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稀银:周正龙翻案的醉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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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学人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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