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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政绩欲望比百姓利益还重要吗
2008年12月10日 07:38华西都市报 】 【打印

12月9日《华西都市报》报道,爱车失而复“现”,韩先生苦等3个多月没有领到车,便从四川绵阳三台县来到办案的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领车,然而警方告知被盗车辆要凑够10辆才统一归还。韩先生很不解,他说,假如几年都凑不够10辆被盗车,难道他的车就只能等到报废期限来临?

潼南县公安局督察政工科负责人称,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有可能是因为要举行被盗车现场返还仪式,但这种方式显然会影响失主的利益,因此,他将向局领导汇报后严肃调查处理。

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做法,向我们表明了某些地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政绩欲望比群众利益更重要的现实,由此我们又可以看到,在某些地方的少数人看来,惩治罪犯的主要目的不是保一方平安,而是为了获取政绩。

潼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如此做法,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而其根源无非是价值观、法治观念的严重错位,无非是由于缺少监督、缺少阳光操作,因而权力总是被滥用。

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如何防范权力被滥用,如何让政府部门更透明地服务于民而不是“服务于己”,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就一定要有一种权力运作的相互制约机制,否则,政绩欲望压过百姓利益的情况,就一定还会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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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东阳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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