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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定律”与精神病截访
2008年12月09日 09:17南方网 】 【打印

所谓斯大林定律,即“持不同意见者则等于精神病患者”。在斯大林统治时期的苏联,成千上万的异见人士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如此“纳粹”行径不幸却在当代中国发生,据新京报12月8日报道,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直到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而据记者调查发现在山东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案。

据说所有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都不会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因此从理论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或不承认而已。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如果精神病患者不具有自己是否患有精神病的判断权,那么这种权利应该由谁享有?当然,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精神病医生,以及患者的家人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但无论怎样,我们也不可能想到要把这种权利交给政府。如果政府持有判断它治下的公民是否是精神病患者,那么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是潜在的精神病患者,只有掌握最高权力的人不可能是。比如斯大林。

政府部门把“不听话”的公民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如果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的公民没病,那么准是强行把公民送到精神病院的政府部门有病,而相关政府部门“丧心病狂”的病态行为又意味着社会价值观念以及相关法权结构的“有病”。斯大林定律之所以在斯大林统治时期的苏联畅行无阻,显然是因为整个社会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以及政治与法权结构上的极权主义设置。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正在摸索着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建设道路,虽然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法治还不健全,山东新泰这一政府部门把多名上访者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的病态行为,就是我国法治不健全的一个突出体现。

也许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出现越级上访者则严肃处理辖区责任人的规定的初衷是好的,其目的是为了督促政府部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让群众满意从而不去上访,但此规定绝不是鼓励政府部门要利用一切手段甚至把上访公民以精神病患者的名义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上访制度的设置初衷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如今却演变为不但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反而却使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这不能不说是上访制度的悲哀。

如果继续追问山东新泰强制上访公民进精神病院这一病态行为的根源我们就不难发现,其实这是上访制度畸形化的产物,也就是说这一病态行为是与病态的上访制度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病态的制度就不会有政府部门病态的行为。实际上无论是病态的行为还是病态的制度都是遵循与斯大林定律同样的逻辑,那么就是,谁权力大谁就说的算。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公民没有权力或者权力没有送他进精神病院的相关人员的权力大,所以送人的人就比被送的人更有资格判断被送的人有没有精神病,而一旦上访公民上访成功,那么相关部门必然会受到来自上级的严惩,无论上访内容是否属实,也不管相关部门有没过错。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相关部门会千方百计的对上访者围追堵截并抛弃一切法律与道德不惜一切代价了,毕竟上面的不好惹,弄不好就乌纱帽不保,而公民的权利是小事,即使送进精神病院又怎样,如果不是媒体“炒作”,官照样做下去。

法治与司法独立是与斯大林定律完全不同的另一套“游戏规则”,只有坚定不移的建设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只有架构一个独立的司法机关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化解矛盾的缓冲带,诸如山东新泰把公民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的病态行为才能完全得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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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渠景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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