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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涉嫌诈骗,其他人呢?
2008年06月30日 09:38东方网 】 【打印

记者从29日上午举行的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涉嫌诈骗犯罪的周正龙已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月29日新华网)

“虎照事件”调查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事;涉案人员处理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周正龙逮捕,其他人撤职、行政处分,等等等等!

我不知道,假如周正龙们不是炮制了一个“虎照事件”,而是直接对公众实施诈骗,是不是所有涉案人员都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法律严惩?而“虎照事件”比起一般的诈骗案件,是否情节更恶劣、性质更严重、后果更严重?那么,为什么只有周正龙一个人“伏法”、一个人被批准逮捕呢?为什么其他涉案人员能够用职务“抵”罪呢?

一起彻头彻尾的造假事件,能够拖了整整八个月时间才“真相大白”,不是公众没有判断力,不是专家、学者没有鉴别力,也不是周正龙有多大的能耐,而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与周正龙沆瀣一气,左右着虎照真假的鉴定和“虎照事件”的处理,那么,这算不算是共同作案、联手诈骗呢?该不该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值得注意的是,从陕西省政府通报的“虎照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来看,在这起事件中,除了周正龙、李骞等少数几个人存在故意造假之外,其他人好像都仅仅是官僚主义、作风不实,而没有共同作案,所以,只要给予纪律处分和撤职、免职处理。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虎照事件”的八个多月时间中,从省农林厅领导到镇坪县政府、县林业局领导,很多人都以直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虎照事件”之中,为周正龙辩解,为周正龙申冤,用人格、用官位、用人头为周正龙担保、为“虎照”担保,甚至给周正龙发放了2万元奖金为其张胆。也就是说,这起诈骗案,决不是周正龙一个人所为,而是一个作案群体。既然是作案群体,为什么只有周正龙一个人伏法呢?这显然是难以让公众信服的。

假如不是有专家对“虎照”提出了质疑,假如不是媒体对“虎照”进行了曝光,假如不是公众的“固执”,不仅“虎照事件”会不了了之,而且很有可能地方政府及相关个人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国家利益却因此而蒙受巨大的损失。这样一起情节极其恶劣、性质相当严重的事件,仅仅只有周正龙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仅周正龙不服,公众也不服,法律的公正性也会因此受到质疑与挑战。

因此,“虎照事件”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也不能就此结束,受到法律制裁的也不能只有周正龙一人。

周正龙一个人担负不起这样的责任,如同他担负不起“虎照事件”真相一样。既然朱巨龙们有勇气与周正龙一样造假,为什么就没有勇气与周正龙一起伏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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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琳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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