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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里,“编制”、“正式工”等名词还在使用,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把员工分成“正式工”和“临时工”。我国企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已经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专家称之为“体制内的红利”。在同一单位做同样工作,收入却是10∶1,体制外员工们认为:同工不同酬是就业歧视(8月7日《中国青年报》)。
或许大家对这种现象并不陌生,“同工不同酬”之所以会引起广泛的关注,我倒觉得还是因为大家特别是“身在其中”的人心里的一股子闷气还没得到释放,而看到媒体对此开始频繁的关注,“体制外员工”或许看到了某种微弱的希望。虽然舆论的作用的并非就一定能在最终结果中体现出来,但是对于“同工不同酬”的不公现实,人们还是需要舆论广泛介入的,能够影响到“体制”一点点也许就会谢天谢地了。
其实众所周知,“同工不同酬”这个问题并不是新问题,只是至今似乎没有彻底的解决办法,或许人们并不关心这是为什么,因为大家对此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因此,在近乎集体沉默的状态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社会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默认了“同工不同酬”的存在。尽管这种带有明显歧视行为的用工制度让很多人深感不快,但是现实又容不得大家对此有比较“出格”的抗议行动。为什么呢?答案或许从之前《人民日报》的报道中看出来:从河南农村到北京来打工的刘大姐说:“我一农村来打工的,怎么能跟人家单位里的正式职工比呢!要不是有熟人我还干不上呢。”在一家中央级媒体做编辑已有7年的柴艳也说:“要是跟单位较真,人家不让干了怎么办?”
我们能从这些干着同样的活、却拿着比人家要低得多工资的人们的话语里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无奈,为了保全那份工作,也为了能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工资再低也并不在现实层面影响到他们对保护工作机会和维持基本生活而必须做出的牺牲和努力。工资不平等的背后,涉及到各种“资格”的有无和享有程度,在这里,我们也似乎看到了某种特权意识在现实中的横行霸道,至少从工资待遇方面就活生生的把很多本来应该平等享受权利的人逼成了“弱势群体”!
在身份上占了优势的“编制内”人群,虽然多数人不太可能从实际行动中表现出自己的“体制优越感”,但是作为具有欲望追求的社会个体,我觉得这部分人当中的很大一部分还是心存侥幸的——幸亏在“体制内”。当然,我们并不奢望“体制内”的高收入者会拿出慷慨解囊来弥补处于体制外人群的收入“缺口”——而实际上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是可能对政府的相关分配措施抱有很大的幻想,也就是说,我们还是希望权力机构通过合理手段来缩短真实存在的收入差距。
这里可能就会涉及到一个分配原则问题,在不同的社会形态里面,都会奉行某种主流的分配方式,在中国,“按劳分配”一直是教育大众的经济学基础理论,但是,从现实情况来,“按劳分配”还是被一些“体制”给挡在了公平的大门之外。而“按身份分配”却已经具备了相当“牢固”的社会基础。它至少有两个影响:一是让就业岗位供不应求,加剧社会矛盾;二是让报酬分配出现严重不均,打击劳动者的劳动心理和劳动积极性,这其实是任何一个追求稳定环境的经济体非常忌讳的。
从现实中也能很明显地看出,现实的工资分配体制是与“按劳分配”的经济理论背道而驰的,其基本原则在很多地方和部门被严重扭曲。在这样一个就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时代,虽然“按身份分配”现象的不合理并没有被媒体和大众忽略,但是大家有点“熟视无睹”以至对此现象的反应还稍微有点麻木了。而对于相关的政策制定和考察部门来说,对一种被高度扭曲的制度如果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来加以改善的话,那么潜伏在其中的很多矛盾不是没有最终激烈爆发之危险的。
笔者觉得,要彻底改变“同工不同酬”的用工(工资)“制度”,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打断用工(工资)制度背后的权力推手,“同工不同酬”其实是一种“特权定价”,没有任何公平原则可循,所谓的“编制内”、“编制外”正是某种权力使然。再者,很多人对自己不公平的工资待遇保持沉默,可能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对权力的畏惧,以至“同工不同酬”的“潜规则”逐渐演变成一种“显规则”,“权力”也就心安理地不断给予“特权阶层”各种超出工资范围的补助资金。
也许,打断这只权力推手具有相当的难度,因为它可能伤及很多人的既得利益,但这并不就意味着不能“伤及”这些人的利益,革除不合理分配才可能算是真正的“工资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曾经说过:“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大量存在,根本原因在于体制转轨还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体制转轨”的一种具体操作和实现形式应该是“市场化就业”,但是在很多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市场化就业”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仍然是改革的一个大方向,我们离“工资公平”这个目标似乎还很遥远。
作者:
岳振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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