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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观察
2007年6月28日正义网发表了一篇河北衡水原反贪局长朱克愚的访谈录,受访者提供的很多情况以及相关评论十分耐人寻味。比如,他说“如果没有人说情,这个案子就是不正常的”,被查处的贪官都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每一个案子,只要一动,说情的马上就找来了,领导、同事、亲戚、朋友,通过各种渠道打招呼,甚至是施加压力。
虽然笔者不曾有机会查办贪污案,但我也相信有人为贪官说情是正常的。我们中国人最讲究人情关系,看到亲朋好友落难,无论如何也得“拉兄弟一把”,即使贪官的“落难”是罪有应得,我们也应该帮助他,尽可能让他少受乃至免受处罚。问题是,我们的说情,常常不是像律师所做的那样要让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减轻处罚,而更多的是要让执法者、司法者枉法,这是要害所在。
说情乃至不惜枉法的现象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第一,我们的法律制度缺乏刚性,存在着让执法者、司法者枉法的弹性空间。这是很明显的,朱克愚所说的“案子收过来,电话打进来”的现象存在着这样的现实依据:在我们周围经常发生着说情有用的事例,如果说情的人都知道说情没有用,或许为当事人聘一个能干的律师就可以了。而事实上,贪官之所以成为贪官,正是其违反法律和各种制度规定的结果。从查处贪官的人被说情者包围的现象看,或许我们可以推断,贪官原来在官位上行使权力的时候也一定被他的亲朋好友包围着的,说情的人越多,说明他的官位曾经给这些说情者带来的利益越多,那么他的枉法行为就越多。显然,贪官被查处是对其枉法行为的惩罚,却还要期待别人枉法来保护他,这是说情者的悖论。如果大家都不枉法,让法律制度具有了应有的刚性,所有的官员都能够依法、依规、依制办事,也就不会有贪官了。
第二,我们的法律制度缺乏刚性、存在弹性,是因为反腐制度设计不合理,解决不合理的制度问题才是反贪的治本之策。当反贪局查获大量贪官并被说情者包围的时候,其实人们应该反思:贪官如此众多,一定是反腐制度上有问题;有贪官就应该查处,但更需要查处造就贪官的“制度”。查处贪官只是治标,解决反腐制度问题才是反贪的根本。或许可以说,查处一个贪官,至少可以找到一个反腐制度的漏洞,也就是可以堵住一个反腐制度的漏洞;查处一百个贪官就应该堵住一百个漏洞。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说,像四川省两任、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都先后因腐败问题被查处的现象,是不应该发生的。
第三,从这个意义上说,或许大多数贪官也都是不合理的反腐制度的受害者。
河北省外贸厅原副厅长兼机电办主任李友灿受贿4714万元,是2003年查办的全国受贿数额最大案,这个案子是朱克愚查办的。朱克愚认为,就平常人来说,世界观、价值观是非常虚的东西,但是对于像李友灿这样的贪官来说就是实实在在的。李友灿曾说,有时候把钱摆地上,看着一地都是钱,心里就高兴。朱克愚认为,这就是价值观的扭曲。依我看,至少大多数贪官原来都是好官,他们在追求官位的时候,最朴素的动机顶多是控制更多的资源、做更多的事情,心理上有成就感,也可以让自己和家庭办事方便一点,而不可能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摆满自己家里的地板设定为做官的价值目标。我相信,即使是世界观、价值观出了问题的李友灿,如果他面对的是无缝可钻的反腐制度,是无处不在的监督,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再有问题也无法成为贪官。不妨说,其实世界观、价值观出问题也是不合理的反腐制度造成的。
作者:
蔡永飞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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