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南沙争端:南海资源是多国经济支柱
2009年02月27日 09:39南方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相关标签: [南沙]

南方网2月27日报道受访专家:

陆儒德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教授、中国海洋学家、中国“航海日”《倡议书》拟定者

宋晓军知名军事专家、《舰船知识》杂志编辑

李国强中国南海问题著名历史学家、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海洋法研究专家

维护南沙权益,出台地方法规更重要

中国可以去这些岛礁进行开发,捕鱼,采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同时也可以制定有关岛屿管理的法律和规定,地方上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南海诸岛的管理法律法规等。

南方周末:菲律宾通过立法的形式加紧对南海岛屿的争夺,也给中国敲响了警钟。学者认为,在南海问题上,中国也应加强和完善海岛保护和维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你觉得,中国在海洋立法方面还有哪些欠缺?

刘楠来:中国在1992年已经明确宣布,中沙南沙西沙群岛都是中国的领土。菲律宾的做法是与中国的法律相抵触的,从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角度,中国都有权进行交涉。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统治和管辖是归于海南省的行政范围内,中国也在南沙群岛行使自己的管辖权,也有派军队进驻。但是70年代以来,相邻国家先后占据了一些岛礁,中国也一直有进行交涉。要求这些国家尊重中国的领土主权的完整。并提出在“主权归我”的前提下,共同开发。

中国不断地重申在法律上对这些岛的主权。因为在国际上,如果不积极反抗、交涉的话,就会被默认。

比如,中国可以去这些岛礁进行开发,捕鱼,采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同时也可以制定有关岛屿管理的法律和规定。地方上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南海诸岛的管理法律法规等。

陆儒德:中国南海很多地方领海基线都没有划。但是我认为应该划,有争议是有争议,但是我们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在东海问题上,我们的态度就比较明确。

南方周末:我国和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什么还有违反宣言的事情发生?

李国强:这是中国和东盟签署的第一份有关南海问题的政治文件,对保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促进中国和东盟的繁荣和发展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不诉诸武力,和平解决”。这个宣言的签署为南海和平带来了契机。

此后,中国和菲律宾签署了共同勘探石油的协议,打破了中国和其他国家合作的坚冰。

但是它只是一个政治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一些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会置之不理。事实上,即使签署过这个宣言,其他国家也没有停止对我国的非法活动。包括越南在部分岛礁上开展旅游。

南方周末:南海资源,已成为一些国家的经济支柱了。

刘楠来:这个事情很复杂。中国一方面坚持这些岛礁所有权属于中国,也一方面尽量不影响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国也在外交上采取一些措施进行交涉、抗议。周边国家并不是很认真地对待我们的政策,仍然开发,这对我国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所以我们也应该加强在南海的存在,采取措施进行开发,控制一些海域的资源,加强我们在南海的力量。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