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167天的中国工程师:我所见到的塔利班
2009年02月26日 07:54法制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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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后余生返回国内的龙晓伟

躲开迫击炮弹又遇法律盲区

龙晓伟回国后,在西安治疗伤病。

“现在伤势是右脚踝关节脱位,右侧腓骨下段骨折。骨痂形成畸形愈合,得马上进行手术。”龙晓伟说。

伤痛还未消除,另一层忧虑又压上心头:他失业了,被绑架期间的损失也无从索赔。

派遣龙晓伟的江博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和他解除了劳动关系。而先期回国的张国也是失业在家。

“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回国之日结束。因这场变故,我们上万元财物被抢走,长期羁押身心遭受重创,在工程没有结束时回国实属无奈。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可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龙晓伟和张国告诉记者,回来后公司对他们进行了一番安慰,对个人损失避而不谈。

陕西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志荣告诉记者,龙晓伟和张国属海外务工人员,他们的不幸遭遇应该获得补偿。虽然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过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因工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要求补偿是合理的。

陕西省商务厅国际经济合作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将对龙晓伟和张国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拿出解决方案。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为我国外派劳务人员提供的险种主要包括雇主责任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险和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险等。然而除雇主责任险的投保量稍大外,后两种意外伤害险的投保量都非常小,不足以充分转嫁风险。”陕西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顾问杨军律师说,“由于观念和经济上的原因,我国很多海外务工人员没有在保险公司投保。而且许多派遣劳务的公司为了降低风险、逃避责任也没有为他们投保。”

据介绍,在境外务工的安全保护上,不仅国内立法存在空白,而且迄今国际上尚无相关的统一国际公约或协定。

龙晓伟很是郁闷:“在巴基斯坦被绑架是一种凶险,回国后失业、损失无从补偿又是一重打击。较之绑架,后者来得更为沉重、绵长。”(台建林 宋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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