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陆释放的台湾间谍被“认定死亡”有家难回
2006年12月11日 09:08青年参考投票数: 顶一下

2 质问:当面问“国防部长” 当局被迫同意“接人回台”

在这种情况下,李俊敏的妻儿连同“立委”,通过开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直接向台湾当局施加压力。

12月2日,“立委”李庆华表示,“军情局”认为李俊敏的问题已经结案,因此在得知他获释后并没有提供积极的协助。李庆华指责军方暗示李俊敏的家属“最好不要把李俊敏接回台湾”。李庆华为此要求“国防部”对李俊敏进行合理补偿,并提出,李俊敏应该得到晋升和表扬。

面对质问和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国防部长”李杰终于表示,“军情局”需要首先对有关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但他保证说,“国防部”一定会凭着“正义”、“良心”和“公道”,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此事。他还承诺,“国防部”将设立“专案”处理李俊敏的问题,并说,如果调查李俊敏的经历属实,一定会给他“应有的补偿”。

李俊敏的妻子现在已经获取了大陆寄来的丈夫的近照,办妥了身份证件。母子二人近日将赴大陆接李俊敏出狱、返台。

3 拼命:两度潜入大陆两度落网 卖力搞情报终入狱

在上海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上海公安志》中,第12编“预审和看守”第2章“预审工作”第2节“案例选录”,记载了国民党“国防部特种情报室”派遣特务李俊敏一案:

1980年12月8日,李俊敏在上海非法购买全国粮票时被抓获。经审讯查明,李俊敏在1978年11月,在台湾参加了“国防部特种情报室”特务组织,接受了全能特务训练,被委任为中尉特派员,之后被派遣到大陆,执行组织武装游击队、暗杀共产党领导干部、搜集情报等任务。1980年2月和10月,李俊敏先后两次潜入广州、昆明、北京、上海等地,进行特务活动。1980年2月2日,李俊敏潜入广州后,引诱、策反某医院护士1名,刺探情报后密报台湾特务机关。1980年10月,李俊敏携带人民币2000余元和伪造的工作证、印章、通行证等,从缅甸边境潜入云南,当晚密报了两处驻军的军事情报。1981年4月,李俊敏在被羁押期间,又策反了1名看守,获取了军队编制、关押重要人犯的情报,并传授密写方法,指使其投寄密写信与国民党特务机关联络,密谋策划劫狱、逃跑等。1982年5月1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俊敏无期徒刑。

此外,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2004年9月5日在其创始人、国家一级律师李国机先生的悼词中说,李国机律师在其近50年的律师生涯中,成功办理过无数案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和名案,如令李国机律师一举成名的“四明堂案”,又如“台湾特务李俊敏案”、“李宝善被诽谤案”、“杨百万被侵权案”、“刘海粟遗产继承案”,等等。这里提及的李俊敏便是台湾特务。

作者: 雷怀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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