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受审细节披露:拍桌大喊检方证人胡说八道
2010年02月03日 08:50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对于涉及龚刚模堂哥龚刚华的案情,辩护律师问:“你跟龚刚华说过,让他关闭保利夜总会吗?”

李庄说:“原话是这样。我问龚刚华:保利夜总会还开着吗?他说开着,但是亏损。我说:既然亏损,还开它干吗?”

李庄承认:“龚刚华比我还不了解龚刚模生意上的事,是我告诉他:保利夜总会的实际出资人是你弟弟,出资1500万。我跟他说,你安排一下人,否认出资人是你弟弟。”

公诉人问:“你为什么这么做?”

李庄回答:“就是为了作伪证,达到作伪证的目的。”

“作伪证的目的是什么?”李庄回答:“就是为了欺骗公检法。”“那最终能达到什么目的?”“为龚刚模开脱罪责。”李庄回答道。

关于“会见时有没有给龚刚模念同案人的笔录”,李庄说:“也不能说念,就是告诉他:‘杀人那件事,樊奇杭笔录里没有提到你。’”

在法庭举证环节,高子程律师对一审采信的证据提出了异议:“2009年6月19日至8月15日南川看守所的龚刚模入狱出狱体检表,显示身体健康无伤,是假的。”

这时候李庄举手示意发言:“我提醒辩护人一下,我认为这份体检表是真的。龚刚模自己跟我说过,南川看守所期间他没有被刑讯逼供。”

辩护律师还对江北区看守所的体检表同样提出异议,提出“龚刚模手上有伤痕”。

此时,李庄也发言说:“我插一句话啊,高子程律师只看到了伤痕,他不知道伤痕是怎么形成的。因此,我认为这个证据是客观真实的。”

高子程还认为一审吴家友、马晓军等数名证人的证言“不真实、不合法”。陈有西律师则对一审采信的全部33项证据均提出异议,认为其一部分与本案无关,一部分“恰好证明了李庄的无罪”。

龚刚模出庭:是李庄先跟我提刑讯逼供

当庭,龚刚模等6名证人出庭作证,回答了控辩双方的提问。

高子程律师问龚刚模:“你今天是自愿出庭作证吗?法院、公安、检察院在你出庭之前都找过你吗?为何你一审不出庭?”

龚刚模说:“我是自愿出庭。法院在出庭前找过我,公安、检察院没有找过我。一审没出庭是因为我觉得我的证言都已经说清楚了,我不想出庭。”

高子程问:“你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说李庄对你眨眼暗示,是真实的吗?”

龚刚模说:“真实的,李庄眨了眼啊,还有语言上的暗示,说的时候一直点脑壳(重庆方言,“点头”的意思——记者注)。”

高子程律师问:“你看我现在的眼神,有没有暗示你翻供的意思?你看我眼神?”然后陷入沉默,直直地看着龚刚模。

在“会见时是谁先提到刑讯逼供”这一关键问题上,龚刚模当庭回答说:“是李庄。”

龚刚模在庭上回忆:“第一次会面我比较激动,我以前都没见过律师,我站着了,距离李庄比较近。当时我有点儿紧张,李庄就说,‘看你这样子也不像黑社会’。他有走来走去的,靠近铁栏杆就小声说‘必须翻供,不翻死定了’。”

龚刚模回忆会见中李庄提到了让程琪出庭作证。“李庄说:‘我安排了你老婆来给你作证。’我还记得当时我说:老婆也可以作证?他说可以。”

关于李庄是否教唆龚刚模说“借钱给李明航是不情愿的、是被敲诈”的案情,律师当庭问:“你愿意借钱给李明航吗?”

龚刚模回答说:“借了就是愿意了噻。”

律师问:“公安机关有没有刑讯逼供你?”

龚刚模回答:“没有。”

关于一审中法医鉴定龚刚模左手有色素沉淀,辩护律师问:“你这伤是怎么形成的?”

龚刚模说:“这个我都没怎么注意,就是去年四五月去海南亚龙湾玩儿的时候不小心划伤的吧。在宾馆拿紫药水搽了一下,没治疗过。在南川看守所时就有,不过我都没觉得这是伤,看守所医生问我有伤没?我就说没得(重庆方言,“没有”的意思——记者注)。”

对辩护律师“前些日子有没有法官、检察官共同找你问伤口的事”的问题,龚刚模回答:“没有。”

辩护律师陈有西询问龚刚模时,公诉方数次提出反对,认为某一提问“是诱导性提问”或“与本案无关”。

对此,陈有西律师多次大声打断公诉人:“反对?你反对什么东西?!你反对无效!”

审判长对陈有西律师提出了正式警告:“陈有西律师,刚才本庭已经对控辩双方不冷静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在一方提出反对时,应先由这一方阐明反对理由,本庭已反复申明。陈律师你不应打断对方发言,更不能随意打断本庭发言,现本庭予以正式警告。请冷静发表意见,遵守法庭秩序。”

经过长达一小时半的询问后,龚刚模退庭。他最后说:“所以我不愿意来出庭,问得我脑壳都晕了。”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郑琳 庄庆鸿   编辑: 许诺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