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数罪并罚可能被判死刑 为保命积极悔罪
2010年02月01日 01:06中国经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8年6月,时任重庆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在检查工作。(图片来源:新京报)

 2009年9月,文强被执行逮捕。(图片来源:新京报)

1月18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提起公诉。2月2日,文强将在重庆接受公审。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了起诉书中的指控内容。

文强为保命积极悔罪

重庆市原本定于11月审理文强案,但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曾被重庆检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近才由重庆检方向重庆第五中院提起公诉。

“数罪并罚,文强极有可能性命不保。”知情人士分析,一是文强受贿数额巨大;二是他是重庆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三是涉嫌强奸。

“文强对自己的处境非常清楚,所以他为保命一方面坦白交代,检举揭发他人;另一方面积极悔罪。”重庆市检察系统一位官员称。

据检察机关侦查查明: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一起,多次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天伦、龚刚模、马当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

曾酒后强奸女大学生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被“双规”后,文强知道自己不招供一些违法事实难以过关,最初装出很坦白的样子,在审讯时天天讲自己喜欢女人和玩女人的大量故事,还主动讲述一些强奸少女、玩女明星的过程。

但一位熟知案情的知情人士昨日告诉记者,起诉书中并没有对此类事实的指控,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据起诉书称,文强曾结识一名女大学生,文强醉后在宾馆提出与该学生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文强遂将其强奸。此后,两人又多次发生性关系。

受贿额1800万非近亿

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被双规后,从其一处住所中搜出来大量的人民币、港币、美元、英镑以及金条,价值3800万元,还有8处房产(其中4处别墅),其总资产已近9位数。

但记者昨日从有关途径了解到,起诉书指控文强受贿多达110余起。起诉书中文强被控受贿1000万,其妻周晓亚被控与文强共同受贿810万,文强被控受贿总额为1800万。最初,重庆公安机关指控周晓亚涉嫌隐瞒、掩饰犯罪非法所得和洗钱罪。但重庆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否定了这两项涉嫌罪名,而以受贿罪对周晓亚提起公诉。

文强落马后,其家产被查封,经济状况确实不好,导致家属没有能力再请律师。(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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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晓光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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