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永红委员:尽快制定个人破产法
2009年03月04日 12:42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李鹏翔、毛晓梅)买房贷款还没还完,房子就遭遇地震倒塌了,银行贷款个人无力再偿还,怎么办?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向两会递交提案,建议尽快制定个人破产法。

茅永红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个体经济的淘汰率十分高,如何使微小企业在陷入经济困境、对债务丧失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依照科学的制度出局,是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我国一是要建立非法人经济组织破产制度,二是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允许个人在经营失败、受到牵连时得以保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此外,随着个人信贷的扩大,“房奴”“卡奴”“车奴”现象已经存在。茅永红说:为确保消费信贷借、贷双方的权利,继续推行扩大内需政策,制定个人破产法十分必要。

一方面,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债务人欠债不还或故意逃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借助破产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债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可使其在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中重整旗鼓,东山再起。

茅永红表示,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破产带动了成熟市场经济的出现。美、英、法、日等国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在国际上,破产案件中个人破产占了绝大部分,美国的这一比例曾一度高达95%。

个人信用与个人破产是紧密相关的两个环节。茅永红表示,目前,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正在形成,给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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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鹏翔、毛晓梅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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