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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适房两成在出租 新政或引发家庭内部交易
2010年04月28日 15:37北京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让不少经适房房主坐不住了。在回龙观地区的一些中介门店,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有得知住建部新政的经适房出租户给经纪人打来电话,询问新政策是否会影响到租约,但短时间内还没有出现迫于政策压力而毁约的现象。

经适房出租户李先生的话反映了这部分人群的心态:“现在损失点租金不要紧,最重要的是先保住这套房子。”

回龙观天通苑

一半经适房出租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回龙观、天通苑二手房源中,经适房所占比重分别达到70%、50%,区域二手房成交主要依赖于满5年经适房的成交。

此外,数据显示,在当前北京市存量经适房中,出租率达到20%左右,其中,回龙观、天通苑等典型区域则达到50%。

据了解,北京至今并没有因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适房被收回的案例。

市场分析师张月认为,一旦经适房再上市通道受阻,典型区域二手房市场或将出现两大现象,一是区域供需比快速上升,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项目将迅速上升;二是引发需求转移,转向其他二手房源供应相对充足的区域。

以往相关规定也曾提及经适房不允许出租及借用,此次最显著的是增加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违规处罚规定,“通知将对典型区域二手房市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而租赁市场的影响将主要在于监测机制的健全。”

新政可能引发

家庭内部交易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指出,经适房新政可能会引发经适房业主通过家庭内部再交易,避免受到房屋属性的影响。

举例来说,回龙观地区指导价为3600元/平方米。一套120平方米的5年以上经适房,只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43200元(3600×10%×120平方米)、契税6480元(3600×120平方米×1.5%),合计不到5万的税费,就可以将100%的商品房房屋产权过户给孩子。以后房屋便可以光明正大地出租,5万的税费仅相当于1年多的房租。

张大伟表示,“几年过后,经适房小区里非经适房即完全产权的住房逐渐增加,将给以后监管带来较大困难。”

经适房新政要点

出现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住房保障部门应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不能提供书面意见的家庭,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记者姚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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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丽颖   编辑: 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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