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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遭19岁母亲割喉遗弃续:生父系已婚商人
2010年04月28日 11:38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男婴已痊愈,生父表达抚养意愿

南方日报讯(记者/盛正挺)“4·12弃婴”事件又有新进展。前日下午5时30分,公安部门DNA鉴定结果出炉,确定孩子生父。通过公安部门积极协调,到记者截稿前,孩子生父已表示将承担抚养责任。目前,被弃男婴已基本痊愈,达到出院标准。

割喉创伤或留后遗症

昨日下午,记者从三水人民医院了解到,男婴目前伤势已经基本痊愈,达到出院的要求。

据该医院儿科主任李焕琼介绍,经过医院的全力救治,男婴的伤情得到控制,早前已经停止该名男婴氧气供应。孩子的进食情况良好,目前主要是需要食用一些维生素来补充营养。“主要是出院后阶段的抚养过程中,要注意加强营养供给!”

李焕琼主任表示,目前医院已经对该男婴进行全身检查,没有发现有先天畸形的情况,但男婴身上被其母亲伤害处留有多处明显的伤疤,在近期没有发现有后遗症的现象,但今后是否会出现气管收缩而引起男婴呼吸困难的后遗症就很难说了。

DNA检测结果绑定生父

“4·12弃婴”事件发生后,男婴亲生父亲始终没有现身,有关其身份出现多种猜测。“DNA检测结果显示,男婴之父绝非政府公职人员!”昨日下午,三水区公安分局、区妇联、民政局以及医院等单位专门召开会议,协商男婴最终去向的问题。会议透露,前日下午5时30分,由三水警方提取的男婴DNA检测结果出炉,确认该男婴的亲生父亲为三水本地人士麦某,目前正在经商。

生父称近日将接男婴回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麦某为已婚人士,并育有子女。在警方约见麦某要求确认男婴生父之时,麦某一度质疑孩子是否为自己所有。直到DNA检测结果出来后,才确认了相互的身份。目前,麦某已经答应领回孩子抚养。“应该就在这两天内会到医院接走孩子”。

“男婴生父确实表达了要领养孩子的意愿!”三水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该消息。该人士表示,孩子的生父系男婴的法定监护人、抚养人,孩子应该由其生父负起相关抚养责任。若其父亲不履行抚养职责,公安部门将出具相关证明,由福利机构对孩子进行临时代养。公安、民政、妇联以及社区等相关部门将以“遗弃罪”保留起诉婴儿父亲的权利。

男婴剩余捐款将作为弃婴托养专项基金

“4·12弃婴”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来自广州、顺德、南海等地的热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截至昨日上午10时,由社会爱心人士捐给弃婴的善款已增至47708.99元。

三水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4·12助婴”善款在结清男婴的医疗费用后,剩余资金将作为弃婴托养的专项基金。“剩下的善款将用于帮助今后可能出现的弃婴身上。”

律师说法

生父若拒养男婴将被追究遗弃罪

佛山律师徐玉发表示,该案中男婴的生母被警方控制中,生父负有抚养的义务,但这种抚养并非就一定要带回家,可以寄养在福利院或者直系亲属处,抚养费用由其承担。如果生父拒绝抚养,那么男婴、男婴的监护人(母亲)或者当地居委会、民政部门等都可以以遗弃罪对其进行起诉,法院认定是遗弃罪后,可以强制执行其抚养,并冻结其资产,警方也可以抓人,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   父系   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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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正挺   编辑: 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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