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不少常委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表示,经过三次修改,草案已有很大进步,内容进一步成熟,规范比较全面具体,赞成提交表决。与此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仍然集中在如何强化定密责任,进一步科学定密。
有委员认为,草案中定密过宽、过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朱永新委员认为,目前定密范围太宽。“现在没有哪个国家的国家秘密比我国多,一些领导的批示都加上了‘保密’字样,这是没有必要的。”他说,“一定要防止打着保密的旗号,为腐败、投机提供方便,为基层工作设置障碍,为科学研究造成不便。””
许振超委员表示赞同,“现在定密太多了,动不动就是秘密。现在各地都有这种情况,遇到一些敏感问题,老百姓要求了解情况,结果被有关部门以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实际上很多并不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经常被滥用。”
许振超建议,在草案中规定的12项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情形中再增加一项,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的,而且是以国家秘密的名义不公开的,事实上并不是国家秘密,这种行为也是违反保守国家密法。此外,封锁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应该追究责任。
贺一诚委员也说:“现在各级政府的保密文件数量很大,有的城市去年的三级保密文件达5778件,如此之多,如何实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贺一诚委员建议,修订草案通过后,哪些事项属于保密法管理范围,要有明确具体的配套规定,行政机关不应确定太多的保密文件。
张少琴委员提出,很多泄密问题都是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发生的。现在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经常出现很多漏洞,需要不断下载补丁修补操作系统。张少琴委员担心,“涉密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到底有多少漏洞?有多少后门?可能只有编写计算机软件的大公司知道,这些后门和漏洞都是潜在的安全危险。假如在操作系统当中留了后门,这就是一种潜伏,关键时刻只要连接到互联网上,就可以进行暗地操纵。”
为此,张少琴委员建议把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评估列入相关部门的保密工作中。本报记者 崔丽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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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丽 王亦君
编辑:
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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