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任公安厅长:我有权停止下级公安局长职务
4月2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上海世博会期间山西省的安保工作。
几天前刚刚宣布的山西省公安厅新任党委书记杨司第一次面对全省公安民警。
初来乍到,军人出身的杨司表达了自己的欣慰:“我很高兴地看到,太原市公安局近期侦破了一起持枪抢劫、绑架、勒索的重大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步枪一支,缴获赃款赃物价值两亿余元,为社会铲除了一个毒瘤;我很高兴地看到,经侦部门成功地破获了一起重大非法制售假发票案件;我也注意到,‘4·19’运城3名学生被杀案件发生后,厅党委委员、刑侦总队总队长段绪忠同志很快赶到现场,与市、县公安局长并肩作战,目前案件正在紧张的侦破过程中,他们有决心彻底破获这起案件,我听了以后也非常振奋。谢谢同志们为全省社会平安做出的重大贡献。”
杨司也“温和”地提出了批评,“我也发现有迟报案件的情况,这次我就不点名了……”
杨司强调,要善谋大事,提前着手。他说,当前山西公安机关的大事是什么,就是按照山西省委的要求,努力实现“三个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谈到严守纪律,有着35年从警经历和多年带队伍的经验的杨司说,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尤其是“五一”和上海世博会期间的重大警情、社情、重大案件、事故等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重大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这些问题,经查实属于工作职责所系,首先要停止执行职务,并坚决执行纪律,该处分的要坚决处分,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
说至此,杨司放慢语速强调:“我可告诉大家,按照警察督查条例,我有停止下一级公安局长职务的权力。”杨司的这句话,会后广为流传。法制日报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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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斌
编辑:
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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