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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允许证券投资基金审慎投资股指期货
2010年03月15日 20:5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周锐)中国证监会15日就《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向社会征求意见,计划允许证券投资基金审慎合规投资股指期货。

据了解,《指引》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均有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以套期保值为主。保本基金可以在确保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适量进行以追求收益为目的的投资。

二、基金投资股指期货需控制持仓规模和投资杠杆;限制日间回转交易;保持基金的流动性和风格稳定。

《指引》要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三、基金管理公司应针对股指期货投资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此外,还应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并授权特定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四、基金应在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的投资情况,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投资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中证监相关负责人要求,基金公司在投资股指期货前,需从人才、技术、风险管理能力和发展战略这几方面,对自身做一个全面评估。总之,一定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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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锐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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