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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布控烟执法方案 十类场所将禁烟
2010年02月10日 05:25都市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违反控烟规定

个人每次罚款50元

单位每次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条例》对烟草制品经营者也有约束。违反以下三条,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1.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销售卷烟、雪茄烟、烟丝;

2.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烟丝;

3.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烟丝的标识。

卖给未成年人香烟

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王局长说,“2010年全年的控烟力度是很大的。春节后,还有半个月就到3月1日了,各个单位要提前做好吸烟室的设置准备。主要立足于倡导、劝阻,逐步适应。对老烟民来说,希望过年期间少抽烟,少递烟。从3月1日起,杭州烟民要慢慢控制吸烟,转变观念和习惯。

“目前初步确定,执法者用手机、相机、摄像机拍下违法吸烟行为,作为取证手段。要是执法队员赶来了,吸烟的人不吸了,是不罚款的。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个人,才会罚款。只要携带的香烟头是燃烧的,就算违规。

“杭州有200多万烟民,执法人员数量相对非常少。鼓励广大市民到各个区的卫生监督所参聘义务控烟监督员。目前来看,监督员的报名非常踊跃。我们会按实际要求增加人员,并定期给予表彰。”

拍下违法吸烟者画面是取证手段

昨天,培训班快结束时,王局长公布了2010年的控烟执法进度安排:

3月,全市综合执法;

4月,机关、医疗机构重点执法;

5月,社会窗口、烟草销售重点执法;

6月,餐饮饭店重点执法;

7月,娱乐、网吧场所重点执法;

8月,住宿场所重点执法;

9月,体育场所重点执法;

10月,教育机构重点执法;

11月,商场超市重点执法;

12月,总结执法工作。

每月执法行动时,本报将联合杭州市卫生部门暗访,对违法单位曝光。

控烟执法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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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姝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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