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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0年01月25日 16:41红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四、突出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抓住国际和沿海产业加速转移、资源重新配置的机遇,加大“9+3”产业调整和振兴方案实施力度,促进优势资本、战略资源、生产要素进一步向优势产业集中,推动结构调整,尽快建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工艺和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重点支持机械、有色、石化、食品等千亿产业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工程机械、精品钢材、有色金属材料以及冶金、建材、纺织等产品产业上规模、强品牌、增效益。积极推动产业整合,支持华菱集团、五矿有色、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湖南中烟、湖南烟草等优势企业以资本、技术、资源为纽带,加快兼并重组,迅速做大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增强资源支撑能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扩张,继续抓好水泥、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沿,选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中的关键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使之尽快成为全省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坚持立足产业基础和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核能、再生能源,提升太阳能光伏产业、风电等能源设备制造水平,形成从原材料、零部件到整机的完整产业链,形成装备与材料配套的产业集群。扶持碳碳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加快发展,尽快做大做强产业。积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现代中药、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集中力量扶持生物医药重点产业化项目及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积极支持企业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加快发展网络经济,培育发展软件、消费类整机、新型显示器件和数字动漫等信息产业,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提高电动汽车等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加大环保产业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洁净产品制造业和环境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批环保骨干企业。大力发展核能、航空航天、爆破器材、精细化工、船舶等军民两用优势产业,着力培育长沙航空工业园、株洲航空产业园、益阳轻型特种装备产业园等10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坚持以园区为平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突出抓好长株潭“3+5”城市群国家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积极支持长沙高新区向全国高新区十强迈进,发展提升长沙经开区、浏阳生物园、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支持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永州蓝宁道加工贸易走廊建设。依托园区大力推进产业集聚、项目集群,培育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效应大、抗风险能力强的骨干项目,着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产业集聚基地。重点支持长沙工程机械打造成千亿产业集群,支持岳阳石油化工,长沙电子信息及新材料,娄底薄板、硅钢、汽车板,株洲电力机车、轨道车辆,湘潭宽厚板,中电48所太阳能和湘潭电机风力发电,衡阳特变电等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支持湘潭九华台湾工业园建设成为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园区,在项目审批、用地安排、产业扶持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政策,重点扶持园区内能带动形成产业集聚的龙头企业,扶持能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配套项目。

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抓住最有潜力的产业,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基础的关键领域,突出核心技术原始创新,集中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着力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坚持依托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支持组建国家轨道电力牵引等工程实验室,提升技术引领能力,建设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轨道交通装备基地。积极搭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或物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平台,着力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地位,推动形成以优势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紧密协作的产学研体系,构建产业技术合作及创新联盟。支持长沙市开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促进科研投入重点向企业倾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产学研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大力培育技术市场、风险投资等科技中介机构,不断改善科技创新的支撑条件。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和引进一大批高技能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知识型企业家队伍,使湖南真正成为人才辈出、人才聚集、人才创业之地。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0座。加快推进节能项目建设,切实抓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推进224个工业污染减排项目的实施。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积极促进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领域的节能推广,引导使用太阳能等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进一步抓好6家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和省内17家企业、7个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推进矿产资源、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再生资源、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进煤矿瓦斯的综合治理和利用,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完善推进节能减排的价格及补偿机制,对居民用电、用水实行阶梯价格,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完善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措施,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使用环保产品。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支撑,加快构筑现代、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农业产业体系。完善现代农业区域布局,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集中发展优势短缺农产品,提升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大传统农业的改造提升,实施优质种苗、农产品加工主导以及品牌提升、质量安全等计划,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良种覆盖率、加工转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现代养殖业,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确保生猪产业平稳发展,推动草食动物、名优水产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环洞庭湖生态渔业经济。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培育壮大唐人神、熙可、省茶业公司等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扶持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改善以水利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突出抓好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重点扶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继续落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加快实施“沃土工程”,加大对基本农田尤其是中低产田的改造投入,集中抓好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和超级稻,力争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优质稻占水稻面积60%以上、超级稻面积突破1300万亩。积极推进大型商品粮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丰产工程建设,实施新增46亿斤粮食产能规划,抓好52个新增粮食产能项目县的粮食基地建设,使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粮食补贴机制。培育发展大型粮食流通企业,鼓励种粮大户和粮食加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立主要农产品收储制度。

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农村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今年建成农村公路1.4万公里。继续抓好农村小水电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积极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积极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全面完成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继续抓好新农村办点示范。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县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建设。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以确保农民增收为主线,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加大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组织培训农民工5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进一步优化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积累一定资金、技能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办各种实体,实现由劳务向创业转型。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并逐步扩大范围,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切实保障农民各项合法权益。

六、推进试验区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步伐。围绕增强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长极的辐射带动力,坚持先行先试培育改革创新优势,力争在构建“两型社会”体制机制框架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突出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等为重点,创新资源节约机制;以整治环境污染为重点,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重点,创新土地管理体制;以建立公共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为重点,探索完善财税体制;以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为目标,创新投融资机制;以探索城市群管理新模式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为目标,加强“两型社会”建设的国际国内合作。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长株潭现代交通网络,加快“七纵七横”城际主干道、“3+5”城市群城际轨道以及铁路、港口站场建设,加快黄花机场的提升改造,加快航道疏浚,推进长沙湘江综合枢纽等“五港一枢纽”建设;率先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大力实施湘江综合治理,确保全面完成世行贷款项目湘江防洪景观道路建设任务,重点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流域截污治污、城市洁净和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两型”产业体系,在工程机械、电动汽车、轨道工程、太阳能电池、风力发电、节能环保等方面,集中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着力推进高新技术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梅溪湖高科技园区、岳麓山大学城等产业功能区,积极搭建“两型”专业化公共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平台,推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设备、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发展,使试验区成为高新技术的集聚地、孵化地。大力培育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和会展等服务业,重点规划建设长沙空港、株洲石峰、湘潭九华、岳阳城陵矶等一批省级物流园区。着力打造以长株潭为核心的区域消费中心。高起点推进示范区建设,大胆创新、大胆突破。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推动城市群的培育和发展,着力拓展长株潭试验区的空间和外延,突出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的县级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不断完善以“3+5”城市群为核心、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为重点、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市发展格局。坚持把着力点放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县城扩容提质和边界中心城镇上,科学整体规划全省县城、小城镇,创新城市发展思路,提高城镇土地集约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商住区、产业区建设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加强城市公共服务。积极探索以BT、BOT方式推进城市建设。着眼增加城乡就业、带动区域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城市产业,形成资源集约利用、发展优势互补、带动效应明显的城市产业格局。完善落实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政策措施,统筹引导农业人口到城镇就业和定居,鼓励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加强规划和引导,形成各具特色、分工明确、联系紧密、互补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强力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与长三角联系、深化与东部沿海省市合作、加强与中原腹地经贸交流的重要基地。推进湘西地区大开发与开拓西部大市场紧密结合,继续把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抓好第二轮省级规划产业项目扫尾,启动规划第三轮湘西大开发产业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专项规划,加大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力度,加快建设怀化等面向西部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着力推进衡阳、郴州和永州等湘南三市的开放开发,支持创新开放合作模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与粤港澳经济的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支持贫困地区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促进老、少、边、穷、库区加快发展。

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坚持把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继续简政放权,加快建立以服务“三农”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机制。坚持培育和突出特色,选择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和项目,走“专、精、特、新”的路子,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坚持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和提升园区经济,打造县域产业板块,形成一批区域经济次中心。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推进新一轮省属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和领域集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善以重大事项管理为主的宏观管理,扩大董事会建设试点范围。探索建立股权期权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管控体系,开展全面预算和全面风险管理试点,强化业绩考核和债务风险监控,完善总会计师职责和外派监事职能,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产处置监督体系。

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等各项改革。财税方面,着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扩大县市自主权,强化县市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增强县域发展活力。深化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和政府采购改革。健全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推进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投资方面,规范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大力推行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项目审核备案制。推行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制、专家评议制和代建制。金融方面,加快“四行一社”改革重组区域性商业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搭建长株潭系统性融资平台,争取尽快设立长株潭场外交易市场(OTC);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支持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强稻谷、油菜籽和棉花期货交割库建设,积极争取设立钢铁、铅锌期货交割库;鼓励发展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推进保险改革创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保险试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农业方面,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贷款担保机构;继续开展水稻、棉花、森林等政策性保险试点;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任务,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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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强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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