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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代表呼吁立法治“骚扰短信”
2010年01月25日 13:05中新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现在,一旦你买了房子,各种商品房信息,装修广告就充斥着你的手机,如果你又买了车,办保险的又自动找上门来了……”昨天,市人大代表,重庆锦杨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茂兵一脸无奈地表示,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早在2003年就启动了立法程序,但至今未露面实在不得而知。

在今年的“两会”中,段茂兵自己草拟了一份《重庆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呼吁我市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尽快进入立法程序,目前,段茂兵的建议已经形成了一份议案。

骚扰信息越来越“雷人”

段茂兵告诉记者,3年前,他打算在主城区买套房子,在一家房屋中介机构登记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从那以后,他就频频接到楼盘的促销电话和短信。买房后,骚扰的内容又变成了装修信息。

“我反正是看见了就删。”段茂兵表示,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他也一直在关注我国保护个人信息立法工作的进度,所以很早就有了提出建议的想法。

昨天,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路人,大家都表示曾被垃圾短信骚扰过。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平均每周大概会收到四五条垃圾短信,而且越来越雷人,在她的手机上刚刚收到过一条短信:任何一台普通机麻,不安任何程序,每把都可以拿暗杠、清一色等,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6××××××××。

有人买卖信息创收

“目前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上还有明显的差距。”段茂兵表示,个人信息对于每个人来说,可谓是切身相关,也是每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导致公民和社会的个人信息意识普遍缺乏,处于“忍耐”状态。由此,也就形成了相关机构或个人通过买卖、交易个人信息创收的“灰色地带”。

“虽然在《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一些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但表述都很宽泛,不具体。所以我希望我市能尽快立法,争取走在全国前列。”段茂兵表示。

他编的《重庆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是啥样

段茂兵介绍,他草拟的《重庆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共有29条,主要从适用范围、什么是个人信息、主管机关在哪、个人信息被泄密后有什么途径解决等几个方面保护个人信息。

适用范围:重庆市行政机关以及在重庆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

什么是个人信息:公民在相关部门记载的一项或一组信息,如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以及别名、相片、指纹、音纹、社会保障号码、护照号码、汽车执照号码等,其存在的方式包括纸、电子产品、磁介质和网络媒体等。

主管机关在哪:段茂兵认为,我市应设立一个专门负责保护个人信息的主管机关,以便对个人信息进行管理。

被泄密后有什么途径解决:向主管机关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保管个人信息的过程中,造成个人信息文件损毁或丢失,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报记者 汤伟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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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伟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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