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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推效能政府制度规范行政权力
2010年01月12日 00:5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昆明一月十一日电(张丹)云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丁绍祥十一日在此间召开的云南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研讨会上表示,在之前三年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基础上,二0一0年该省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以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云南省政府以主题建设的方式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二00七年,该省实施了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等八项制度建设“法制政府”;二00八年建设“责任政府”,有效解决了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二00九年以建设“阳光政府”为主题,推行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增加政府决策透明度,进一步落实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云南省今年将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成本控制和行政行为监督四项制度,推进“效能政府”的建设。丁绍祥介绍,“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增强政府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信任度,有效引导公众关注并积极参与到政府自身建设中来。

丁绍祥分析说,目前云南享有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强化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加大力度支持国际大通道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优惠政策,“我们必须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抓住这难得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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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丹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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