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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集体存量用地建公租房
2009年12月28日 16:36北京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汤一原 周奇)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报告提出,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公共租赁房。这预示着北京公共租赁住房又多了一个供给来源。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截至11月,本市已建设、收购11个公租房项目,共51.5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7400多套,明年预计将以低于市场价20%的租金标准配租。

事实上,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分层次合理衔接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的轮候配租制度。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条件及家庭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早前报道:

8月起北京市民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公租房房源将与廉租房并轨 廉租房补转明补

北京将设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首个项目今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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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骥: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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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一原 周奇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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