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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4月以来发现并摧毁制毒贩毒大型犯罪集团
2009年12月08日 10:21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 中国网 杨楠摄

2009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请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重点情况,并就大家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在发布会上记者获悉,2009年4月以来,经过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历时6个多月的侦破,发现并摧毁了一个涉嫌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制造贩卖毒品的庞大犯罪集团。现该案已结案并转入司法审判程序。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宜宾市、吉林市两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四川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指导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开展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发现疑点主动跟踪调查,积极配合、协同办案,体现了高度的敏感性、责任心和大局意识,为避免大量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对可疑流向的不懈追查。

吉林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采取“定期查与飞行查、普遍查与重点查、企业自查与药监检查”三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方位、对批次的跟踪检查,并对发现的可疑之处及时发出协查通报。

今年3月底,四川省宜宾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吉林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协查函,请协助核查宜宾市南溪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委托他人向吉林维康制药有限公司购买197件复方茶碱麻黄碱片,药品是否到达南溪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食品药品监管局使用“药品物流追踪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药品流向。核查结果表明,南溪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并未有该批药品的进出购销台账记录。后经药监人员明察暗访发现,该公司库房也没有该批药品,产品极有可能流入了非法渠道。根据安监管辖规定,宜宾市局将案件移交宜宾市公安局,请求立案侦查,彻底查清该批药品的流向。

2009年4月8日,宜宾市公安局、宜宾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研究确定,由宜宾市公安局对“4 08”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立案侦查,并上报四川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5月,公安部对“4 08”专案进行挂牌督办。四川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宜宾市组建了宜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为主、宜宾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的“4 08”专案组。通过对违法盗用、套用宜宾市南溪县医药公司合法资质,骗购、套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线索不断深入追查,发现并彻底摧毁了涉及全国21个省(区、市)涉嫌制造、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庞大犯罪集团。

在此次“4 08”案件中,吉林、宜宾两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以高度的敏感性发现了重大案情。同时,各级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拳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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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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