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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死亡案下午开庭 家属劝院方勿执迷不悟
2009年11月05日 13:41法制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北大医学院教授熊卓为,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6年,死于北大医院。

11月5日下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在开庭前,被多家关注此案的媒体所包围。中新社发

被指“非法行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惹官司

“北大教授死亡案”下午二审开庭

死者家属凌晨网上发声明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熊卓为,在北大第一医院做了骨科手术,7天后死亡。此事经央视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将医院告上法院。今年7月,一中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患方70余万元。原告上诉,要求北京高院确认医院为非法行医。

今天下午,此案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最新进展

死者丈夫凌晨发声明

上午,记者拨通了熊卓为的丈夫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王建国的电话。王教授在电话中说,昨晚忙于将家属声明发到网上,直到今天凌晨4点多才休息。

“昨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书面回应,我们家属觉得这就是一个民事官司,院方没有必要把矛头指向媒体。”王教授说。

今天凌晨,王教授发表声明放在自己的博客和爱人的博客中,今天下午庭审前还会向所有媒体公布。

王教授表示,北大医院的书面声明中也没有提及段鸿洲和肖建涛两人的情况,于峥嵘没有执业证书的事实也没有提及。“我们并不是认为学生不可以在医院实习,但是在实际看病中应该有主管医生的指导,有主管医生的签字。”

“我已经接到很多美国、欧洲等海外华侨专家学者的电话,他们都表示很气愤。”王教授说。

针对王教授的声明,院方上午表示,他们不再作出回应。

熊卓为家属声明(摘录)

我的目的很简单,通过这一典型的官司能促进医院改革体制,加强流程管理,提升医生的职业道德,杜绝"老师带学生变成学生代老师"的非法行医,减少无辜生命的死亡。

我能得到的熊教授的死亡赔偿金,将全部以熊卓为教授的名义捐赠社会,分文不留!

我和妻子都深爱北大!我们希望北大医院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执迷不悟。

记者追访

律师:北大第一医院涉案多起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律师,他说,这两天一直在忙着手头的3个案子,有两个案子已经结案,涉及的都是非法行医和修改病历的问题,而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其中涉及到的医生人数达到20人。

“刚接手的一个新案子,非法行医情况更加严重,有30几个医生没有证,并且是给同一个人看病!”

“下午开庭的王建国的案子,不是我代理的,有空我会赶过去听听。”孙律师说。

孙律师认为,《执业医师法》是针对所有人、所有的医疗机构的。应当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再执业,而不是先执业后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孙律师表示,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行为要有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审核,而不是由实习生独立开展诊疗活动。实习生独立开展诊疗活动不合法,只能是“非法”!

另一案件医院担80%责任

2006年11月17日,19岁的刘莉因牙龈出血,拉肚子呕吐,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四天后,刘莉死亡。

刘莉的母亲周凤英在电话中和记者说,此案今年11月1日二审宣判了,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医院承担80%的责任。

提起女儿就医的情况,周女士的声音在电话中有些哽咽,她说:“当时就换了好几拨医生。后来我才知道,这10个医生中有8个是没证的。”

“女儿当时在旅游学校上学,快要进行毕业前的实习了,他爸爸车祸死后,我的所有希望都在女儿一个人身上……”周女士伤心地说。

新闻链接

卫生部责成北京卫生局调查

昨天,卫生部回应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称卫生部高度关注此事件,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卫生部也要求北大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好此次事件。

北大第一医院声明(摘录)

昨天下午,院方在官方博客上回应称死者熊卓为术后发生了肺栓塞并发症,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手术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认。

央视报道“非法行医”或“无证行医”等词汇,亦非属实报道。

文/记者张伟娜王媛媛底东娜

凤凰自由谈:

管好实习、进修医生 病人才不会死于无证行医

早前报道:

央视:学生非法行医 北京医学院教授死于北大医院

相关报道:

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治死教授”系央视不实报道

家属回应北大医院:“非法行医”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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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娜王媛媛底东娜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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