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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黑办”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
2009年09月01日 23:5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1日电 中国公安部今日公布了全国“打黑办”通报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通州区房广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9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直接侦查。经过缜密侦查,11月6日,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实施公开抓捕,一举抓获包括房广成在内的52名涉案成员。经深挖细查,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案件41起,冻结、扣押了一大批涉案赃款、赃物。

经查,1996年至2005年,房广成(男,1963年5月生,原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网罗一大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房广成为首,以孙果、王万喜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通州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该组织还以房广成名下的经济实体为依托,采用非法经营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对通州部分地区的村镇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及部分娱乐场所形成了非法控制。

案件侦办过程中,由于房广成社会关系复杂,作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众多,案件侦办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大侦办工作力度,全国“打黑办”将该案列为专项斗争重点关注案件,从各地抽调10多名打黑办案专家指导侦办工作。市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加强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诉讼。2007年9月19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房广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86万元。其余3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2007年1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7月,全国“打黑办”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直接派员赴河北走访举报人、组织明查暗访。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李发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25名,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余起,挖出充当 “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1名,缴获各类枪4支。

李发林,男,1977年3月出生,曾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刑满释放后,李发林纠集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其为首、以白文龙等人为骨干、以任春光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邯郸市区及邯郸县的饭店、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此来壮大名气,先后作案30余起,致伤22人。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敛取钱财,仅强迫交易工程项目款就达300多万元。

2008年5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7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李发林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罪名,判处其他24名成员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2008年8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辽宁省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中国鞋城”内“盛强航空货运站”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4人重伤的持枪杀人案,调查发现该案系黑恶势力为争夺地盘、垄断市场所为,幕后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2006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从全省各地市公安政法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公安部对此案进行挂牌督办。经一年多缜密侦查,从这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成功打掉以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为首的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缴获各类枪78支、子弹1987发、手榴弹3枚,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200余起,缴获涉黑资产2亿多元。

1993年以来,宋鹏飞纠集赵文刚、柴宝金等一大批社会闲散、刑释解教和犯罪在逃人员,结成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从广州市至沈阳市货运运输线路和部分物流市场,逐渐从一名广州货运站的打工仔发展成打手众多、实力雄厚的“黑老大”。1997年以来,任世伟纠集杨成斌、李勇等30多人,结成犯罪组织,大肆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50多起。2000年以来,郝万春网罗凌立发、马国玉等20多人,结成犯罪组织,盘踞在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采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手段,聚敛钱财。同时,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4项罪名,判处宋鹏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95名涉案人员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08年12月23日,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5项罪名,判处任世伟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43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2008年11月12日,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4项罪名,判处郝万春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处其他24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四、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2月专项斗争伊始,全国“打黑办”收到群众反映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等人在安达市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举报材料,发现举报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即列为重点督办线索。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支持下,绥化市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封闭办案,经近一年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陆宝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100余名,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0余起,挖出一批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缴获各类枪5支及一批子弹、刀具、毒品等。

陆宝义,男,1957年7月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在兄弟陆宝林、陆宝成、陆宝有中排行老二,外号“二哥”。 1992年后,陆氏兄弟开始网罗一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打打杀杀,逐步形成以陆氏4兄弟为首、刘铁峰等为骨干、黄家军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奸、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致死1人、伤18人,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敛取钱财,该犯罪组织成立了陆义物业公司、桂林宫洗浴中心等10个经济实体,并以此为依托,以形式上合法的经营活动作掩护,进行诈骗、偷税、赌博、组织妇女卖淫、抽逃出资、放高利贷、强迫交易等活动,聚敛了上千万的非法资产。为寻求庇护,陆宝义等人以金钱、物资等形式,引诱、贿赂安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郝文权等19名国家工作人员,帮助逃避打击。

2008年5月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组织头目陆宝义、陆宝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陆宝林等其他54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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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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