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隋笑飞)深入推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1日在京召开,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务必要突出抓好自查、互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扎实推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
张耕指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三个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自查、互查,目前已检查2008年度各类案件26530件,检查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236769人,检查纠正审判环节超期羁押人员4720人。
张耕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检察院领导特别是检察长,要增强自查、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自查、互查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有力推动自查、互查工作深入开展,为下一步整改打好基础。
张耕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要扎实开展自查,加大互查、抽查力度,坚持边查边改。要善于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要善于发现司法不公背后司法人员违法违纪或犯罪问题线索,一经发现,坚决一查到底。
张耕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重点地区,把连续多年没有抗诉案件,采纳抗诉意见率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判处缓刑、免刑多,无罪判决案件多,同级法院自行启动再审改判案件多,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多以及涉检、涉法申诉案件多的地方作为检查的重点。要突出重点环节,把死刑复核、核准环节,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环节,二审书面审理环节,简易程序审理环节,被告人认罪简化审理环节,法院自行决定再审环节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作为检查重点,从程序到实体,从审理到执行,全面认真检查。要突出重点案件,把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徇私枉法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等反映强烈的案件,特别是裁判确有错误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案件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作为检查的重点。要突出重点问题,把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责薄弱的问题,如职务犯罪轻刑化、罚金刑影响主刑、同罪不同罚、隐形超期羁押、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未确定期限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
张耕指出,对于自查、互查活动中基础数据统计不准、报送不及时,重要信息报送不及时或瞒报、漏报的,要批评教育;对于自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经互查、抽查发现重要问题的,该检察院的领导要到上级院说明情况并做出检查;问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该院的自查、互查工作要重新进行,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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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隋笑飞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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