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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1家市级机关下月车改 一把手用公车自掏腰包
2009年04月17日 08:59新华网浙江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月底所有公车封存

对于公车改革的另外一个敏感话题——公车如何处理?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车改单位原有公车经过清理后,由新成立的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收交,由中心挑选不多于车改单位50%车辆作为中心工作用车,其余车辆全部向社会公开拍卖。有关机构将对拟公开拍卖的公车进行统一集中评估,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

根据第一批车改单位工作的时间安排,4月30日之前,所有车改单位的公车都将封存,并上交涉改车辆的资料。5月30日前对车辆进行集中、评估与拍卖。

解除临聘司机要给予补偿

由于此次车改涉及到上千辆机关用车,因此对于驾驶员的分流安置也慎之又慎,杭州市人事局以及杭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安置分流方案。

方案规定,对于在编驾驶员可采用工作调动、内部转岗、提前退休、自谋职业、调入服务中心等途径妥善安置,向其他单位借用的驾驶员应予以清退,临时招聘的驾驶员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有关通知,在5月30日前,第一批车改单位要与临时聘用的驾驶员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重新就业上尽可能给予帮助。

不得出台购车优惠政策

针对这次车改,杭州市纪委还制定了有关的纪律,规定各车改单位不得借车改之机弄虚作假骗取不当利益,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出台或变相实施涉改人员购车的优惠政策。

此外,车改人员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其他部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自身职权范围的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无偿借用交通工具、司机和报销私车开支、雇佣司机的费用及交通费用;不准收受索要下属或其他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油票或油料、压价维修私车;不准使用公款学习或利用公车操练驾驶技术;不准将私车挂靠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准动用公款补偿个人用车费用和违规报销非正常交通费用;不准将公务用车补贴用于与公车出行无关的消费,不得将车贴转借他人使用。

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必须严肃处理,扣发车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亮点一

今后叫小车每天180元

与其他车改城市相比,这次杭州车改最大亮点便是设立了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该中心将在5月1日前成立,负责车改单位重要公务接待、统一集体活动、大型执法公务活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务用车。除此之外,机关个人公务用车也可以通过电话和服务网络进行预约。

计费标准也将市场化,一般情况下,在车贴使用区域内,按时间计费,在车贴使用区域外租车,按里程计费。

据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车贴使用区域内,使用半天(4小时,不超过50公里),普通轿车为90元,全天(8小时,不超过100公里)为180元,超出规定里程的,以每公里1.8元标准计费。

同时,在车辆资源宽裕的前提下,对来回里程20公里之内的短途公务,也可按照实际里程收费。单程按照社会出租车计价方式的1.5倍收费,来回双程按社会出租车计价方式收费。

●亮点二

专项经费用于特殊公务

考虑到重要公务活动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执法公务活动、特殊机要文件专递等交通开支,这次方案还专门划定了“公共交通专项经费”。

这笔经费由车改单位申请,经市车改办核定后,市财政按照不高于车改单位涉改人员全年车贴总额10%的比例安排预算。

同时,这项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也用于公务繁忙人员专项补助、车改人员前往车贴使用区域以外地区(距杭州500公里之内)的公务活动。

●新闻附件

21家参加“车改”的市级机关

市委统战部、市农办、市台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财政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合办、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局、市直属机关工委、市老龄委、市贸促会、市科技协会、市西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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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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