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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国土近半存在争议 专家称安全形势严峻
2009年04月15日 11:14《瞭望》新闻周刊 】 【打印已有评论0

“美国和英国的船长都有执法手册,遇事不用请示,对照着做就可以了。而我们的规定是层层请示,等请示完毕,事情可能都过去了,”周忠海说。

综观目前世界各海洋国家与地区的海上执法力量的管理体制,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相对集中统一管理,这一类型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政府统一管理,如美国、德国、委内瑞拉等;一类是由军事机关集中统一管理,如沙特阿拉伯、丹麦、阿根廷等,其执法力量即是该国的海军部队。第二种是分散型管理体制如英国、印尼、中国等。第三种是介于统一与分散之间,有人称之为半集中类型,如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

长期以来,中国本着维护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的原则,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着一个困难就是,有些国家不是搁置争议,而是搁置中国,把中国搁在一边开发”,孟祥青说,在未来的南海问题上,我们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思维。比如,从现代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的有关国际判例中可以看到,越来越重视实际管辖、实际控制,而相对轻视历史依据。

正因为如此,中国海监总队有关负责人说,中国海监将加强对争议海域的管辖,“在国际法上,对于争议海域有两个惯例,一是看你有没有在这儿实施有效管理,二是实际控制优于历史证明。比如我们讲,这个区域历来就是我们的,但只这样说没用,要看你有没有实际控制。中国海监在管辖海域内,必须显示自身存在,体现有效管辖。”

3月17日,我国“渔政311”舰首次巡航南海西沙群岛。当天,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负责人披露说,在未来的3至5年,将有更多这样级别的中国巡航船出现在南海海域。

“这就是一种宣示主权的行为,不仅是护航、护渔,不仅是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我们渔民打鱼的合法权利,更大的是宣示主权的行为。我希望这种巡航巡视要定期化、长期化、经常化。”孟祥青说。

“要想成为海洋强国,必须制定自己的规划,如21世纪蓝图。”周忠海认为,首先,海洋法律体系入宪,同时,抓紧制定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海洋区域法、海上安全法,等等。“这方面我们要向日本学习。日本人下手很快,几个月就制定了几部法律,其中《日本海洋基本法》是3个人用了2个月时间完成,国会1个月通过,前后3个月就弄出一个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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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海霞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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