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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官员公开财产是义务不应用“仇富”回避
2009年03月24日 17:40今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据媒体报道,官员对财产申报大多存有心理抵触。贪官无疑反对公开自己的财产,而发达地区拥有大量合法财产的官员担心“仇富情结”也不愿将财产公开,相当一部分官员还未认识到公开财产是其义务。

其实用“仇富”来解释,是根本说不通的。老百姓根本不仇富,如果说“仇”的话,也只是“仇”那种“不义之富”、“非法之富”、“缺德之富”,而绝不会是“合法之富”。今年第四次提交官员财产申报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指出,相当一部分官员还未认识到公开财产是其义务。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而在官员财产申报的“破冰地”——新疆阿勒泰,针对该地区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官员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七成官员反对财产申报。按说财产申报在我国也并不是才出现声音的。中国青年报日前一篇文章说,“从财产申报制度这一国际通例被我国立法者所认识,到如今已近22个春秋了。”那么,这么多年财产申报为何就不能落实呢?是不是像很多人所说的,财产申报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官员队伍呢?早在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就曾坦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没有进入《公务员法》,主要是受到来自官员阶层的阻挠,有些官员黑色收入太多。

如果把一些官员的阻拦当做“官意”的话,那么要求财产申报的呼声便是“民意”。而且这种民意,日益为我国高层所重视。前些日子,温家宝总理在和网友在线交流时,就曾谈到过这个问题。温总理说,“许多网友在网上提出为什么还不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说要实行政务公开,也要对官员的财产收入实行公开。当然,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就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并且长期地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近日也表示,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现在我们正在研究和论证这件事情。”这些表态才是民意在领导层的反映;同时,这也应该才代表了真正的“官意”。

“官意”和“民意”,应该是一致的。尤其在财产申报问题上,不能形成了“官意”和“民意”对决的态势。必须看到,官员财产申报是法制社会的要求,是社会进步的反映,是依法管理、治理公务员队伍的必然一步,是依法治国的必然一步。一些官员要懂得“身正不怕影子斜”的道理,不要把财产申报当成是群众在“仇富”,更不要把自己的“官意”和老百姓的“民意”对立起来。 (罗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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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浮定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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