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贵州瓮安,一警察望着被烧毁的公安大楼 ◎供图/IC
当事人受访 瓮安官员“全陪”
■当地政府部门组织十几名老师在网上反击谣言
■提供给记者的《简报》被有意过滤
◎ 口述/《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王维博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贵州瓮安少女“非正常死亡”个体事件,在一周时间内演变为围攻县政府大楼的“打砸烧”恶性群体事件。如果政府信息始终公开,这件事会发生吗?记者王维博为此前往瓮安当地调查,在10多天的采访过程中发现:
记者不在当地部门登记就不予采访配合;死者家属和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被当地干部全程“陪伴”;提供给记者的《简报》被有意过滤;当地十多名教师被组织起来,到网上集体跟帖引导舆论……
“有进步的是,对此事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当地官员也开始反省。”王维博对《青年周末》这样说。
◎面孔
王维博,《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媒体从业6年。
◎声音
“监控”、“封堵”,这些词汇是对媒体旧有的思维习惯。
■记者不登记不予配合采访
7月3日晚到瓮安,我到的第二天,县委书记和县长就被免职了。
在距离瓮安县城两三公里处,有一个收费站是进瓮安的主要路口,站内专门用红纸贴了一个告示牌,上面大标题写着:“欢迎中外媒体记者前来采访”。接待电话和手机号码都在最下面赫然在目。
不过我们并没有拨打那些联系电话,而是按照过去我们在做新闻调查中通行的做法,直接进城,准备去找当事人。
在瓮安城里的大街上,到处都是挂红袖章的巡逻人员,一些主要街口都站着武警。多处都挂着横幅,上面写着:媒体记者朋友们,你们辛苦了!等等。这些标语都显得很热情,至少表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一种姿态。
但是,采访被要求出示采访证。这个采访证是“628事件处理小组”发的。记者到该部门登记“认证”之后,会领到一个采访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很多地方都不接待采访,尤其是在政府官员这一块。
一开始,我们没走这个程序,没办这个证,导致在采访中阻力很大。到死者家属所在的玉华乡后,当地干部就层层盘问和阻拦。我们拿着自己的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都不行。在死者李树芬的家里,记者遇到了县委宣传部的人,跟他们理论了一番后,他们才勉强同意让家属接受采访。
第二天,我们赶紧赶回县上,把这个证办了。这个证一方面确实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保障,但另一方面,应该也是为了便于他们掌握媒体记者的采访对象和采访动向。
作者:
王维博 马军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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