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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解析贪官“色腐”现象 称已从地下转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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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24日电 光明网刊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邵道生的文章解析当今的“色腐”现象,称在少数地方属于贪官好色现象的色情腐败已经到了疯狂的发指程度,呈现了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发展极为迅速性:它像滚雪球似地发展,突然之间就成为社会腐败中的一个难治的公害。
二是已从地下转向公开:色情腐败本应成为人见人骂的东西,而现在则成为某些腐败官员的一种“流行”和“时尚”。
三是“公费”色彩越来越浓:用公费进行色情腐败,用公费去满足情人的欲望是当今贪官好色的显著特点。
四是有结伙的发展趋势,1996年6月山东青岛市查获的崂山区16名党政干部嫖娼案就是典型一例,此案所涉人员包括区人大主任,区政法委书记,区检察长,区法院副院长,区公安局正副局长,区工会副主席,崂山区刑警大队长,边防大队长,派出所所长、指导员等人。据《广西政法报》报道,原广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正处级调研员、企业指导处副处长谭佩山及会计李干忠与出纳员吕秋等人用公款在南宁市的一些酒楼吃喝玩乐,集体嫖娼,4年共“消费”掉公款23万多元人民币。
五是司法腐败也烙上了色情的痕迹,宁夏盐池县原交警队队长余谦是一个典型的恶霸和流氓,余队长还有一大喜好,就是嫖娼,欲火一来,便让司机或亲自出马去找,而且不分时间——执行公务时放下手头工作嫖娼,也不分地点,大白天拉到办公室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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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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