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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纪南介绍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问干书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想求证一下,通过巡视工作发现了陈良宇案,这种说法准不准确?刚才材料里面说通过巡视工作发现陈良宇案部分线索,如果说巡视工作发现了陈良宇案,这种说法是否准确?
第二个问题,关于巡视工作如何避免形式的问题,有没有一种责任倒查的制度,比如说巡视工作当中对于一些干部长期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巡视组并没有发现,若干年以后,如果这个干部查办以后,需不需要再对巡视组进行检讨,进行责任倒查?
[干以胜]:准确的说,我们是通过巡视发现了陈良宇的问题线索。巡视组没有办案的职权,也没有调查的职权,只能如实反映有关问题。陈良宇这个案件还是在去年7月份,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之后,根据巡视提供的线索和进一步的调查,向中央报告以后,由中央决定对他立案检查。巡视组到一个地方去巡视,在它离开这个地方之后,或者是若干年之后又发生了重大的违纪问题,首先巡视组是应该认真总结的,为什么当时没有发现?通过总结来提高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当然了,有些案件的发生本身都需要一个过程,大家都知道,腐败问题主要是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自己的私利,他跟杀人越货案件是不一样的,你杀人了有人会直接去报案,而且有现场,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当然也不可能不露蛛丝马迹,但是它的暴露和发现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往往比杀人越货这种普通刑事案件更难发现一些。特别是现在作案手段越来越隐秘,一方面我们要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我们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能够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另外一方面,这里面也有一些客观的原因。
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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