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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成就巡礼)
本报北京7月23日电(记者盛若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在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经过各级党组织共同努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班子:思想上政治上更加成熟坚强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上政治上更加成熟和坚强。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先后对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作出安排部署。2003年,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先后召开了省区市、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出部署,并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向市县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形成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几年来,通过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开展以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年”、“讲正气、树新风”、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得到新的加强,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秀领导干部。
选拔使用干部:始终体现科学发展观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选拔使用干部,各级领导层更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中央要求,干部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中组部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推行。通过全面实施这个办法,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根本标准,作为评价干部的基本依据,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经过换届和调整,省市县乡党委班子职数均比上届减少,其中县乡分别减少775个和33236个,基本实现了中央关于精简领导班子职数的目标要求;党委副书记实际配备人数也比上届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其中县乡分别减少5165人和41476人,促进了常委会集体作用的发挥;党政交叉任职比上届有所增加,为减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叠,加强党委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创造了有利条件。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一手抓配备、一手抓后备”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取得新进展,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始终坚持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抓住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管理监督环节,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培训近千人;各省区市委党校中青班培训1.5万多人。同时,通过选派年轻干部协助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专项重大活动、参与信访督察和依托重点建设工程等方式,中央加强了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2003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组部开展了省部级后备干部集中考察和补充调整工作,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好的省部级后备干部队伍。各地按照“一手抓配备、一手抓后备”的思路,把一大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进后备干部队伍。
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不断改善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结构不断改善。干部队伍文化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底,全国机关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总数的85.8%,比2002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此外,干部队伍构成进一步改善,全国国有事业企业单位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已达2773.9万,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0.9万,比2002年增加58.6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绩显著。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女干部1522.1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9%,比2002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全国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99.4万人,比2002年增加1.5万人。目前,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担任,有的还担任了地方党委书记。全国机关干部中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非中共党员干部有3.1万人。
干部交流: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随着《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制定出台,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交流形成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实行易地交流。近年来,加强了省、市、县和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政机关之间领导干部之间的相互交流,还从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发达地区选派大批干部援藏、援疆,到西部和东北地区挂职、任职。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以上干部的轮岗交流形成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拓展了亲属回避和地域回避的范围。从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共交流各级领导干部139.4万人,其中地厅级0.9万人,县处级13.5万人。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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