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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调查显示,90.3%的人认为政府的浪费现象比个人更严重。《中国青年报》关于社会浪费的新闻调查,又一次把政府浪费和行政成本畸高顶上舆论峰尖。
这其实是一个不需要通过民意调查印证的判断,而是一个符合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常识。在市场化语境中,个人消费的是自己的东西,受到“成本最小化”这个最基本、最硬的市场约束,再浪费也不会浪费到哪里去。政府是用纳税人的钱办事,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当然有天然的、制度性的浪费取向——正因为如此,西方发达国家的关注点不是个人浪费,而是设计了一套精密的制度防止政府的浪费,因为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公众为了公共事业而让渡出的一部分财产。只有纳税人在场、所有者到位的财政约束和监督,才能打造出真正的节约政府。
中国的政府浪费严重,正在于“所有者监督”的缺位,公共财政的所有者被排斥在外,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的浪费当然会成为制度性现象——这是众所周知的制度原因。笔者本文主要不是重复这个常识,而是想谈当下政府浪费所以愈演愈烈的另一个原因:对反腐败的报复性反弹。在中央加大反腐力度的情况下,腐败欲望和腐败机会受到一定压制的官员,从大吃大喝和大修大建的浪费中寻求一种物质和精神补偿;在“腐败利益受损”的认知下报复性地浪费公款:既然再不能轻易把公款放到自己腰包中了,那就大家一起大吃大喝、肆意浪费吧。
与一些基层官员聊天时,不止一次地听到他们大言不惭地为公款吃喝辩护: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得了什么?为豪华办公楼辩护:办公楼再怎么豪华,我没有把钱放到私人腰包,改善一下办公条件怎么过分了?为奢侈公车辩护:比起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买辆公车也太普通了——这些辩护首先暴露出个别官员骨子里有“贪贿可为浪费垫底”的意识,然后又带着对反腐的抗拒情绪,这种情绪使他们报复性地浪费公款:封堵了我贪的通道,减少了我贪的机会,我就浪费,反腐的力度越大我浪费就越厉害。
这绝对是反腐败的非意图后果,本想通过反腐约束官员的贪欲,却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官员的浪费取向。在这种报复性反弹中,公众实际上未从反腐中获得大利益,因为落到贪官私囊中的钱虽然可能少了,却没有用到公共事业上,很多被浪费掉了。
这种报复性反弹表明,我们的反腐伦理要求过低。仅仅将“把公款放到私人腰包”定位为腐败,至于把公款用到官员嘴中、屁股上、住房上,则不是腐败而是简单的不正之风,处理至多仅停留于党纪政纪层面。这是一种非常消极、底线的要求,使官员对浪费公款极度缺乏耻感,浪费也能找到“至少比贪污好”的道德借口。其实,反腐应有更积极的要求,不仅要使公款免入贪官私囊,也要使公款用于公共事务用到纳税人身上。“不管你怎么花了,没有把公款用于公益”的行为都可视为一种腐败。正是从这个角度,笔者赞同前段时间有专家提出的公款吃喝入罪的观点,提升反腐要求,建议给公款吃喝者定罪立法,设立“挥霍浪费罪”严惩大吃大喝,因为公款吃喝者已经对社会财产进行了侵占。
当然了,消除政府浪费的根本还在“所有者监督”到位。让纳税人监管公共财政,而不是依赖更高权力约束下级权力的反腐。前者是管自己的钱,分分厘厘必细究;后者则缺少对自身利益得失的切肤之感。(曹林)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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