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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
温家宝
一、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
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我们党提出科学理论和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
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这个“不发达”首先当然是指生产力的不发达。因此,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但讲初级阶段,不光要讲生产力的不发达,还要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和不够成熟。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告诉我们,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上述两大任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并且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一系列不同发展阶段的长久进程中。没有生产力的持久大发展,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地逐步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就不可能愈益充分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因而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我们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离不开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
我国在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言,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总体上达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城乡发展和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我们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的政治生活日趋活跃,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维护。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贪污腐败等问题仍然存在,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成熟。所以,我国今天远没有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至于整个社会主义的长远发展,那就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精辟指出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将不断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将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此,有两点必须非常明确:第一,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全面的、深刻的理解。在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的一个创举,也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第二,始终坚持改革,鼓励创新。江泽民同志指出:“2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与我们不断进行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分不开的。”改革和创新,不仅要总结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积累的极其丰富、极其宝贵的经验,同时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赢得同资本主义制度相比较的优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是大海,海纳百川,不会枯竭。社会主义制度,从理论到实践,从不成熟到成熟,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进程。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坚持改革和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蓬勃生机。
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历史的、国际的眼光,要有全局的、战略的思维。只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历史任务有一个全面的、深刻的认识,才会懂得我们今天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而不是别的方针政策,从而增强工作的原则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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