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 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
2009年07月07日 16:51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2.伊宁座谈会的错误主张

1951年3月4日,新疆50多名民族干部在伊宁召开座谈会,讨论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区域自治试行条例(草案)》和中共中央西北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征询意见调查大纲》,与会人员对未来新疆如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少数人在会议上公开提出要“成立新疆维吾尔斯坦自治共和国”、排斥解放军和汉族干部等具有分裂倾向的错误主张,并强行要求将这些意见写进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公开列入了成立“维吾尔斯坦共和国”的分裂主张。伊犁座谈会反映出来的具有分裂倾向的错误思想和言论在新疆其他地区也有表现。如喀什地区的民族干部中也有主张建立“维吾尔斯坦自治共和国”的错误言论,甚至有将新疆“并入苏联”,成为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的分裂主张。这些分裂言论实际上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分裂思想意识的一次曝光。

鉴于伊犁会议的错误思想,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西北局指示新疆分局召开一次分局扩大会,旨在经过批评教育,统一民族政策思想。4月13—19日,新疆分局召开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包括县团以上的党、政、军部门各族党员干部225人(其中民族干部120人)。与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伊犁座谈会上一些人提出的错误主张应当加以批判。限于当时的条件,会议没有将这些错误上升到分裂主义的高度,但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及会议讨论,提高了各族党员干部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思想认识。然而,这次会议并没有从整体上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想给以认真情理,这种状况使得日后意识形态领域里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不断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

5月4日,新疆省举行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大会首届会议主席团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鉴于艾尼(曾任新疆省政府委员)、法提赫·莫斯里莫夫(曾任巩哈县县长)维护封建势力、对抗革命及强奸、抢劫等罪行,撤销两人在伊犁代表团的人民代表资格,同时解除他们的武装,实行监控。由于艾尼和法提赫同为巩哈暴动的领导人、三区革命运动的发起者,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对他们的处理进一步教育了干部群众。6月中旬,中央政府对新疆工作做出指示,针对当前新疆的形势,特别要在意识形态方面加强工作: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时,要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在群众教育方面,要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要区别大土耳其主义(即“泛突厥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加强外来汉族干部和本地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加强地方干部的培训。

7月中旬,新疆军区党委发布了《关于在五军建立政治委员制度及政治工作制度,开展政治整军的决定》,要求在民族五军开展以阶级教育为中心的政治整军工作,清除内部的里通外国分子和“泛突厥主义”分子。9月上旬,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和新疆军区党委联合下发《关于改造、提高五军工作的决定》,这次运动的重点是要清除对第五军危害最大的“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思潮的影响,树立热爱祖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革命事业工作、维护劳动人民利益的思想。10月,新疆省人民法院伊犁分院对从事分裂叛乱的热合曼诺夫、伊德利斯等首犯进行巡回审判后正法。这一系列反对“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分裂主义的举措,形成了新中国建立后新疆历史上意识形态领域的第一次反对分裂主义斗争的交锋,各族人民群众在斗争中受到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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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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