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主主义在中国
2009年04月29日 20:4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外激型”民主化很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即不是从基本人权和普世价值观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自由、民主、宪政,而是从“实际功用”和“进化规律”的角度来阐释它们。

依据对伦理道德、社会正义的虔诚信念追求民主,才能具有稳固和坚实的思想基础;期待它能够立竿见影地发挥“救国”、“强国”的“实际功用”,则一遇挫折就很容易悲观失望,动摇对民主的信念。民国初年的国民党人充分表现了这种“五分钟热情”,他们甚至连一部宪法还没有制定出来,就丧失了对宪政主义的信仰。

欧洲人追求自由和民主,可以凭借由来已久的自然法思想传统;严复、梁启超以来的中国人追求自由和民主,由于缺乏深厚的本土思想资源,只好引进最时髦的“进化律”。这很容易成为用强权代替正义,用国家自由压制个人自由的借口。正是依据“进化律”,梁启超才认为用“社稷为贵,民次之”的民族帝国主义取代“民为贵,社稷次之”的民族主义是一种时代的“进步”。晚年孙中山更是说:“欧洲当时是为个人争自由,到了今天……万不可再用到个人身上去,要用到国家身上去。个人不可太自由,国家要得到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将行动自由,便是强盛国家。再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己”。(孙中山:《民权主义》,第三讲;转引自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33页)

在呼吁“伦理的觉悟”的新文化运动初期,陈独秀把“人权说”列在“近世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之首位,并提出了“尊重个人独立自主之人格”的大原则。(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136、172页)在他之前,已经有谭嗣同鼓吹“个人之自主”、梁启超“权利必自个人始”和章太炎“个体为真,团体为幻”的观点,但是,“人权说”在中国思想界只是一股潺潺细流,到五四以后,便被恣肆中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实用主义(实验主义)和唯物主义掩盖了。孙中山晚年的思想转变表明,如果没有自由主义思想传统的浸润,民族民主主义(或者二民主义、三民主义),很容易演变为民族专制主义(或者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

二、内联与外竞

在梁启超之后,民族民主主义在中国的正宗传人是中国青年党人。从《醒狮》周报、“大江学会”、“孤军社”,到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团,再到中国青年党,这一派人自己举的旗帜是国家主义,但与我们所说的民族民主主义在精神上是一致的。由于国共两党长期占据海峡两岸中国的历史正统,国人尤其是大陆的民众对于中国青年党的意识形态和内外政策缺乏最起码的了解。

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

早在余英时发表前引言论之前七十年,胡适便在一篇日记中提出了类似观点,他将民族主义视为1923年以后中国主流思想的基调之一。(转引自欧阳哲生:《自由主义与五四传统——胡适对五四运动的历史诠释》,载《胡适研究丛刊》,第二辑,33~50页)如果从一个特定的视角来审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中国思想界,可以发现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两大潮流。

世界主义包括左右两翼。胡适、陈序经倡导“充分世界化”、“一心一意的现代化”、“全盘西化”,主张融入以英美为代表的世界主流文明,代表了世界主义思潮的右翼。瞿秋白、王明忠实执行共产国际的指令,标榜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在中国积极推行“苏维埃化”,代表了世界主义思潮的左翼。但是历史表明,在面临民族危亡之秋,左右翼的世界主义都比不上民族主义在中国民众中的感召力。

我们把民族主义分为左中右三个分支:民族共产主义、民族民主主义、民族传统主义。陈独秀、毛泽东是民族共产主义的代表人物。前者断然拒绝在中东路事件中表态支持苏联红军入侵东北,后者软磨硬抗,拒不执行斯大林要求八路军加强对日作战以减缓日军对苏联边境威胁的指令,均是出于民族共产主义的立场。

戴季陶、蒋介石是民族传统主义的代表人物。戴季陶在孙中山挽联中称其“继往开来,道统直承孔子”,从而把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诠释成一种传统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对自由主义和共产主义两面作战,称它们同是“文化侵略最大的危机,和民族精神最大的隐患”。“今后国民的心理建设,应以独立自主的思想运动为基础。而其最重要的条目,则为发扬民族固有的精神,讲求科学真实的智识。”“培养国民救国道德,即恢复我国固有的伦理而使之扩充光大。而其最重要的条目,则发扬我国民重礼尚义,明廉知耻的德性。这种德性,即四维八德之所由表现。而四维八德又以‘忠孝’为根本。为国家尽全忠,为民族尽大孝,公而忘私,国而忘家,实为我们中国教忠教孝的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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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思睿 何家栋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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