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与剪刀差
2009年12月24日 17:26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黄道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领导决策参考编审委员会主任

在一次理论研讨会上,有同志发言,回避“剪刀差”这个概念,而用“农业购买工业生产的消费品所付的税”这一提法,他说:“剪刀差”这个概念很难说得清楚。

我认为的确是这样:

一、“剪刀差”是城乡关系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理论问题。城乡间的关系很多,但最基本的关系是经济关系,即城乡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关系;生产力诸要素相互流动、组合的关系。这既有实物形态方面相互利用资源、提供原料和产品的依赖关系,又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加强的城乡间资金、技术相互渗透、相互协作的关系,还有国家通过价格、税收、投资等渠道对社会财富进行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等等。

城乡间的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之间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关系中,农业部门每年新创造的价值,除一部分用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积累基金和农民生活的消费基金外,另一部分作为社会扣除,一般通过农业税形式“明拿”和“剪刀差”形式“暗拿”,由国家集中使用。由于明拿的部分数量清楚,比重很小;而暗拿的部分比较隐蔽,很难计算,却又比重较大,因此成为整个问题的关键所在。

二、“剪刀差”的由来?

这一形象化的概念产生于十月革命后的苏联:1923年同1913年比较,(以1913年工农业产品价格比例为1:1)至1923年工农比价差额达到1.8倍,即农民需要以多于1913年1.8倍的农产品,才能换回与1913年同样多的工业品。当时农民往往要用七、八俄亩的收获购买一双靴子,要付出比1913年多4倍的农产品去换等量纺织品。因此,俄共 (布)1923年九月全会和十月全会,相继成立了“剪刀差”委员会并做出加速其工作的决议;1924年1月俄共(布)第十三次代表会议发动了一个反“剪刀差”运动;1925年6月9日斯大林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演说时宣称反“剪刀差”运动已经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国家工业化建设开始后,发现“剪刀差”是国家积累的一种“主要源泉”,是国家向农民不得不暂时征收的“贡税”(《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139—140页);认为苏维埃政权已将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消灭,使农民每年免除向地主缴纳约五亿金卢布的地租,农民因此摆脱了这样的重担,就能够帮助国家来创立新的强大的工业。因此,1929年2月,联共(布)政治局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联席会议作出了关于“剪刀差”问题的决议,承认需要“剪刀差”的存在。(参见《斯大林全集》第12卷,第 45页)当时,布啥林是反对“剪刀差”的,但后来他坚持反对“集体化”和其它剥夺农民的政策,承认“剪刀差”是需要的。所以,在斯大林时期,“剪刀差”在苏联不仅没有消除,反而越来越扩大了。1940年同1926—1927年相比,工业品价格提高5.5倍,而农产品价格只提高2.32倍,“剪刀差”扩大95.8%。

我国的“剪刀差”,在旧中国就存在。鸦片战争以后,外国资本主义不仅通过进出口贸易中表现的“剪刀差”剥削中国农民,还直接以低价在中国内地购买农产原料,或以先贵后贱手段掠夺中国农产原料。1913—1949年的30多年间,在1926年以前,剪刀差总的说来是呈缩小趋势,而1 926年后呈扩大的趋势。(参见《价格学》第206~21 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解放后,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提出要缩小剪刀差。

三、“剪刀差”有两种表现形式:一为比价剪刀差,二为比值剪刀差。

所谓比价剪刀差,是以价格动态表现的剪刀差,即是指以一定时间为基期,当工业产品价格相对越来越高,农产品价格相对越来越低时,便在统计图上呈张开的剪刀状。所谓比值剪刀差,是以价格偏离价值程度表现的剪刀差,即是指工农产品交换中,当工业品价格越来越高于它的价值,农产品价格越来越低于它的价值时,便在统计图上也呈张开的剪刀状。

“剪刀差”的概念,首先是从价格动态的研究中产生的。苏联开始讲的“剪刀差”就是如此,后来讲的“剪刀差”,意思虽仍然比较模糊,但实际上包括上述两种表现形式的“剪刀差”涵义。我国解放前和解放初期所说的“剪刀差”,则主要是指比价剪刀差.这种比价剪刀差,经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后.到1958年就基本上已经消除了。以1950年为基期,到1958年,我国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为149.4%,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11.4%,农产品比工业品多提高34%。因此,有人说,从抗日战争至解放初明扩大的剪刀差,到1958年已不存在了,农民以同样的农产品能够换回同抗日战争前相当的工业品。这就是说,以价格动态观察的比价剪刀差已不存在了。1958年以后农产品价格指数一直高于工业品价格指数.所以从比价剪刀差看,人们认为我国不仅已经不存在“剪刀差”,相反地存在着的倒是“逆剪刀差”(参见《经济研究》1988年第2期,第73页)。可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感到比值剪刀差的存在:农民反映粮价低、薄膜等农用工业品价高,务农同务工的农民相比收入差距很大,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都要“以工补农”,等等。因此,现在我国理论界越来越透过价格动态的研究,进一步研究工农产品价格偏离其价值的程度。即从比值剪刀差,看到“剪刀差”的实质,这是对“剪刀差”概念认识的深化。

不过,计算以价格偏离价值程度表现的“剪刀差”有一定的难度,其最困难之处在于工农业产量价值量的计算。对此,学者们大体采用两种主要计算法,一种是计算工业、农业产品的成本,加以合理利润(酌用成本利润率、或工资利润率或资金利用率),得到产品的价格量。另一种是把工农业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化为在质上没有差别的可比劳动,从总量上计算工农两大部门产品的价值量。

据有关部门测算出来的我国比值剪刀差的现状大体是,在1982年,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22%,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11%,“剪刀差”的绝对量为300亿元左右。其变化趋势,1958-1978年是逐渐扩大。1978-1982年是逐渐缩小,1983年后有扩、有缩,但“剪刀差”的绝对量持稳。“剪刀差”的变化,是由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工农产品价格的变化来决定的。

四、“剪刀差”现象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

许多国家,在工业化阶段和生产力实现现代化阶段都有类似现象,包括象美、日、法等这些经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都有“剪刀差”。据研究,美国1870—1930年,“剪刀差”是扩大的,从1930—1950年间,“剪刀差”的扩大与缩小呈波动状态,从1950—1960年已缩小到1915年的水平,1960—1970年进一步缩小,到1979年完全消除,其农民人均国民收入已高于工人。

事实表明,不仅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存在着“剪刀差”,而且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剪刀差”。

“剪刀差”的实质,是城乡之间、工农两大产业之间、农村内部非农产业与农业之间。在经济发展中,主要由于劳动条件(生产力水平)、劳动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相对收入的差异,不能简单地把它看成是“不等价交换”。它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似乎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苏联20年代的著名经济学家叶·阿·普列奥布拉任基在其代表作《新经济学》中,曾把通过相应的价格政策、贸易等进行积累,称之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当时,虽然受到布哈林的公开论战和反对,但其见解,是值得研究探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剪刀差”的确是一个在起经济规律作用的东西,也可以说它是价值规律在城乡间、工农间起调节作用的一种表现的发挥。

我们应该全面评论“剪刀差”的功过。它的罪名早已昭著,勿庸赘述。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它在城乡间、工农间、以及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也起积极的调节作用,是推动国民经济重心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结构转换的动力。这就是说,它是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动力,是发展农村工业、乡镇企业的动力,是农村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动力。如果没有工农产品这种价格经济效益上的差异,形成务工不如务农的局面,那就会“一切劳力归田”了!

有人主张把“剪刀差”形式,改为农业税形式,即加重农业税,但“剪刀差”的隐蔽性,比较容易为农民所接受。当剪刀差扩大失度时,农民现在有一定自主权,可以相应提高自己出售的农产品价格,调节“剪刀差”的失度;而且“剪刀差”,它推动农村工业、乡镇企业发展了,反过来农村工业、国民经济发展了,反过来国家工业、国民经济又支持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反过来国家工业、国展经济又支持农业以及农村发展。这种双重作用,是符合农民利益的。如果以主观意愿、行政手段超前消灭它,那是不可以的、有害的。

当然,我们认识“剪刀差”,可以正确运用它,把它运用在适度的范围之内,也是极重要的。斯大林时期,让它自发扩大,对农业、农村起了破坏作用,应引以为戒。“剪刀差”占农业新创造价值的比重应控制在10%左右为宜。(据匡算,我国在1978年以前,这一比重年平均在20%以上,1984年、1985年已降到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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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道霞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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