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独裁者的性命之忧
2009年12月24日 16:29《领导文萃》 】 【打印共有评论0

古罗马诗人查维纳说过:“几乎没有一个专制暴君能安享天年。”古代暴君多被宫闱篡权者和阴谋家所戮,近现代史上的独裁者,多为激愤的民众或军士所杀。希腊人把诛戮暴君当作公民的义务,古罗马人也将之颂为美德,连西塞罗、弥尔顿等人文学者也公然诩之……可以说,在几千年讲究“德政”、“明主”的传统政治历史上,“暴君当诛”,一直受到民间文化舆论的鼓吹,甚至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权力意识形态的唆使(实为篡权者和继位者所盗用)。直到十九世纪中期,随着对法国大革命的理性反思,该状况才有所转机。

独裁者不仅死亡代价高,统治成本也大得惊人,非法和脆弱的权能离开了死刑和武力,几乎一天也呆不下去。比如中非“食人皇帝”博卡萨,这个马基雅弗利主义者,最信奉的就是《君主论》的名言:“军事问题应是君主惟一的专业,忽视军事就会亡国,而精通军事,会使你赢得整个国家。”为此,他颁布了《优军法案》,使全国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成了军人,将整个国家预算的一半划为了军费。可惜的是,马基雅维利忘了告诉他:权力者愈嗜暴,暴死的危险愈大。在很大程度上,独裁者无不死于自己的刑罚,死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在充当刽子手的同时,无形中却扮演了自己的刽子手之角色。1987年,在博卡萨被处死前,有人替他算了一笔账,若按他自己制定的《刑法典》:其左手将被剁掉三千次,右手将被砍掉两千次,耳朵将被削掉一千回,而脑袋,将被砍掉六百遍……

应该说,从《刑法典》出笼的那一刻起,博卡萨的死,就被提上了历史日程,列入了民间的叙事年表。接下来,只是时间问题了。历史上的大独裁者有哪一个善终的?不是暴毙,就是流亡。从恺撒大帝到拿破仑,从查理一世到路易十六,从墨索里尼到特鲁希略,从马科斯到波尔布特……独裁者无时无刻不有性命之忧!于之而言,惟一的暂时安全保障即在于威权,只要御座的铜钉有一丝松动,只要有一个偶然,只要从那个位子上稍有一点闪失或游离,即有血光之灾……事实证明,权力者的“万岁”神话其实虚弱得很,不堪一击。比起那些像蝼蚁一样被踩着的百姓来,独裁者的危险系数远大得多。

民主国家的情势就完全不同了,由于司法理性的在场,政客即使犯罪,一般都会受到合法的审判和公正待遇。像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因涉嫌受贿罪于1976年7月被捕,后被保释,对此案的调查竟持续了七年之久(与齐奥塞斯库的“三天”多么大相径庭!),1983年被提起公诉,判四年有期徒刑。再者如韩国“世纪大审判”,虽早有传闻:两位臭名昭著的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很可能被判重刑,但一般稍有理性的人都会预感,他们是不会真正被处死的,如果那样,无异于现代文明的失败。在韩国,几十年风起云涌的民主浪潮和深入人心的人权意识所确立的文明底线,加上金泳三新政权的性质所在,仇恨和积怨是会得到严格的监视和存放的——而他和他的政府班底也正是靠这些与旧政权不同的信仰和承诺才挫败了前任。

事实确乎如此:从1995年10月韩国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到此后的九个多月里,两人先后三十五次被提审。据悉,光检察机关的调查卷宗,若以数量计,可整整装一百卡车(这至少可证明司法的严谨)。1996年8月26日一审判决,两人以军事政变、受贿、镇压民众等罪名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同年12月16日,汉城高等法院又宣布为全、卢减刑,前者由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后者由无期改为有期徒刑十七年,理由是:全、卢政权和平交接避免了流血。

消息一公布,少有人感到意外。倒不是怀疑政治舞弊和“官官相护”之类,而是大家都清楚,像韩国这样一个已步入稳定民主期的理性国家,无论从人道考虑,还是政治需要,对两位前总统执行死刑都是不可能的。韩国“世纪大审判”的意义和历史诉求并非一定要将谁送上绞架不可,而在于彻底告别一个武力威胁人权的时代,一个黑金垄断与幕府政治时代。

制度、司法和政治游戏规则,不仅主宰平民的命运,更决定着权力者的命运。在一个拒绝暴力、政治宽松、民主完备的社会,不仅秩序的紧张程度、法律负担会大大减轻,而且处罚也会变得相对温和。再进一步讲,如果一个国家废除了死刑(许多现代国家基于人道原则和宗教等文化信仰,已废除了死刑,比如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瑞士、芬兰等),那么,所谓“性命之忧”又从何而来呢?那时,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惟一剩下的只有“自由之忧”。

本文摘自《领导文萃》 2005年第09期 作者:王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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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开岭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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